“最终还是被她妈妈给禁足了,不过听说不只是因为离家出走的事,好像陈颖的身体是有些小问题。”齐羽单手托着腮,衣服还是没有好好地穿上,外套的半个领子斜斜地搭在肩上,袖子松垮垮地吊着,“你知道她们班有个叫罗依的女生吗?就是她说的。”
“罗依,原来是她啊……”顾渊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人的影子,双马尾、天然呆,从幼儿园开始就和自己同一个学校,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十二年的时间里分了无数次班,但却从来不是同班同学,关系不远不近,绝对不是不认识,但也算不上很熟,就是那种很普通又很遥远的关系。
“诶?你认识吗?”齐羽有些惊讶地看了过来,“我从来没有听你提起过呢。”
“你又不是我妈,我怎么可能把所有的事都告诉你?”顾渊白了她一眼,“再说了,就算是我妈也不可能知道我从小到大认识的所有人吧。更何况我和罗依,也仅仅是认识,认识这个阶段而已。”
为了强调,顾渊刻意地把“仅仅是认识”这几个字的音咬得很重。
“哦。”齐羽似乎对这个不是很感兴趣,表现得很冷淡。
下午的头两节课就是作文,照例是陈歌来上,拿到作文纸的那一刻,顾渊和齐羽不由地扭头看了一眼彼此。
写在作文纸台头上的题目是《月亮与六便士》。
“追逐梦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运,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月亮与六便士》
弗洛伊德认为人追求快乐,阿德勒认为人追求优越,维克多认为人追求意义。
尼采也说:知道为什么而活的人,便能生存。
那,你应该追求什么?
请谈谈你对这段话的看法,文体不限,不少于800字,若写诗歌不少于40行。
抬起头,只看见那个男人已经坐在讲台后面悠闲地捧着书喝起了咖啡。
这个家伙绝对什么都知道。
顾渊很快做出了判断,就算那个奇奇怪怪的甜品店老板口中的那个“老朋友”指的不是陈歌,这两个人之间也一定有着某种不可告人的关系。
教室里的同学很快便进入了写作状态,空气里没多久就只剩下了笔尖和作文纸摩擦发出的轻微的沙沙声,唯独顾渊迟迟没有动笔。
前天回到家之后,他把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找了出来细细地看了一遍,小说并不长,满打满算也就十三万字,但通读全文结束,顾渊都没有想明白一个最基本的问题。
到底该选择月亮还是六便士呢?
小说的主人公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做法,难道就一定是正确的吗?高高在上遥不可及的理想,真的就比如同泥沼一般沉闷的现实生活重要吗?
书中的查尔斯抛弃妻子,他自私、冷漠,对外界一切都漠不关心,这才使自己的绘画进入本真境界。这种境界只存在在小说中,这种纯粹只存在在天才或疯子的世界里。
可包括我在内的大多数人,只不过是平凡的普通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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