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白金汉宫、铁道、烟囱……视线不断向外延伸,最终一座城市完整地呈现在眼前。
“来自远东的侦探……拥有勋爵头衔……举目无亲……单身至今。”
不知为何,陆离的脑海中,有一段陌生的记忆在翻腾,并且,与本身的记忆纠缠不清。
痛!
刺痛难忍!
他试图挣扎着爬起来,突然感觉眼前一黑,直接昏厥过去。
1888年,8月7日。
贝克街,晨雾弥漫。
咔哒——
房门打开,一个黑发黑瞳的年轻人来到走廊上,找了处台阶坐下,看着街道上的行人发呆。
衣冠楚楚的男人们,脚踩硬底皮鞋,拄着手杖,阔步向前,身上有种说不出的骄傲,仿佛整个世界正围绕他们旋转。
戴着黑色面纱的女士们,扮相奢华精致,红色羊腿袖顺着手臂向下延伸,到小臂处陡然收窄,对比衬托出手腕的小巧可爱,而裙摆一直拖到脚面,一如从童话中走出公主。
眼前种种景象,虚幻而真实。
此前,陆离实在想不明白,世间怎有人无聊到这种程度,不惜金钱,组织了一场盛大的骗局,只为哄骗一群尚未步入社会的学生。
直到一位女士不幸踩中马粪,不顾矜持地呕吐起来,并大声咒骂从身旁路过的车夫,他才认清了现实。
这并非恶作剧,正如黑板上所说,他来到了十九世纪末的雾都。
“byytroth,iwasseekgforafoolwhenifoundyou”
(我发誓,我在找一个傻瓜,不料遇到了你)
事实上,能从极快的语速中,听懂伦敦人说话,绝非一件易事,就凭陆离的散装英语,肯定做不到,但他却实实在在地听懂了。
这一切,除了神迹,还能如何形容?
以此类推,自己说出的话,会不会先被校方翻译成英文,然后再传到陌生人耳中,以防身份暴露。
正当陆离低头沉思时,一阵急促的铃铛声从前方传来,他下意识地抬起头,看到了威廉·帕森思,一名为贝克街居民送信的邮差。
记忆中,这家伙经常戴着一顶礼帽,身穿红色外衣,挨家挨户地摇铃铛,如果有信需要交给他,或者,有信寄过来,他就会在门前驻足,直到户主受不了吵闹,开门回应。
嘶!
若非脑袋的刺痛依旧存在,让思维变得无比清晰,陆离肯定会以为自身是在做梦。否则,他怎么可能认识一个陌生人,并了解这家伙的一举一动。
然而,对威廉来说,他已经确认户主看到了自己,于是,热情地扬了扬手中的信纸:“日安,陆离先生,有您的信,来自苏格兰场!”
“日安,我的朋友。”
闻言,陆离起身走到栅栏门前,开口试探了一句。
结果,并没有出乎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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