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多言,这些话他事先从未想过,只是突然有感而发。
趁现在还有时间,赶紧放弃调查,用数量来弥补不足。
一种很明智的选择。
事实上,他本人都有些心动了。
“这名受害者生育过,年龄在26岁至28岁之间。”
杜克舀了桶水,将碳火扑灭,突然亮起的余烬照亮了他的脸颊,道:“在分娩过程中,耻骨之间的韧带附着处牵拉,使骨质拉伤或韧带嵌入骨质中,而韧带消失后被蒸煮掉之后,呈现出来的就是凹槽。”
“好了,最后一项结果出来了,你继续往下分析吧。”
听了他的话,陆离感觉颇为意外,杜克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但行动永远比语言更有说服力——
显然,他愿意继续合作,坚持追查开膛手杰克案。
“言归正传,开膛手杰克对受害者的腹部抱有很深的执念,倒v形伤口,暗含蔑视之意。”
说着,陆离比出v形手势,然后再倒过来:“如果对一个陌生人这么做,他会认为你在挑衅吗?”
“当然。”
杜克点了点头。
“那么,杰克为何会蔑视死者?”
“他在挑衅书中宣称,自己生平最恨流莺,可白教堂区有那么多流莺,为什么非要挑生育过的人下手?”
“其实,杰克痛恨和厌恶的是溺死孩童之人,为了宣泄不满,他才会对尸体进行二次破坏。”
行为证据。
这个时候,杜克想到了一个词。
在此之前,他一直以为证据是指放置在陈尸地周围、能对案情有所帮助的物品,亦或者,是法医出具的专业报告。
因此,他认为,侦探这个职业有些多余了,没想到打脸来得太快。
“该死……原来是这样……他根本不是随意杀人!”
职业法医的见识,让杜克很快就理解过来了:
如果将杰克视作猎手,那他无疑选择了一个很好的狩猎场,维多利亚时代的伦敦东区就是个大贫民窟,这里流莺成群,到处都是他的猎物。
可是,这家伙却喜欢挑食!
“还有其它调查方向吗?”
抱大腿的感觉实在太好,杜克瞬间变得激动起来:“如果没有,现在就去街上调查吧。”
“我怀疑开膛手杰克就住在东伦敦,不然没法解释,他为什么每次作案都能躲开目击者。”
“没错…”
在受到陆离的启发后,杜克已然能举一反三地提出观点了:
“我没去过第一起命案的现场,所以就拿第二起命案来说。”
“直到现在,第一犯罪现场在哪里依旧成谜,可移尸点布雷迪街是个重要的突破口。”
“那地方虽然偏僻,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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