鳞赫·金木!
这是罗素在上一次对战捍卫者联盟后,给这一招起得名字。
虽说这个鳞赫最初的源头是利世,但他还是将其命名成了金木。
原因很简单,因为一个是主角,一个配角。
跟上一次施展的鳞赫·金木相比,这一次尾巴状尖锐触须有着那么一点点不一样。
共生体本身变强了这一点先不说。
最明显的,就是触须的颜色从黑色变成了白色。
只是一眨眼的功夫,罗素就冲到了倒地的浩克面前。
没给浩克起身的机会,四根尾巴状的尖锐触须蟒蛇一般朝着浩克袭去。
这四根白色触须虽然很尖锐,但罗素现在的目的并不是捅穿浩克的身体。
白色触须分别袭向浩克的四肢。
随后,浩克的四肢牢牢捆绑,并且用力往外拉。
躺倒在地的浩克一下子就变成“大”字形。
还好不是“木”字形!
在这种时候,罗素的脑海中依旧冒出了一些乱七八糟的想法。
虽然四肢都被牢牢束缚住了,但浩克显然不是一个会乖乖听话的乖宝宝。
没有任何悬念,浩克开始激烈挣扎起来。
罗素没有理会浩克的挣扎,踩在浩克胸口上,抬起右脚,朝着浩克的绿色大脑袋狠狠的踹去。
嘭!
浩克的脑袋被他一脚踹到了地上,在草地上砸出了一个坑。
踹完浩克后,罗素才开始了自己真正的目的。
治愈!
他要用血清的超凡治愈能力,让浩克变回班纳。
没错,现在的他只想让浩克变回班纳。
还没有见到浩克的时候,他曾经考虑过要不要复制浩克的能力。
但看到班纳变身成浩克的那一幕后,他打消了这个想法。
浩克的确很强大。
如果是其他人,比如说罗斯将军,绝对不会介意自己拥有班纳那样的变身能力。
但罗素并不这样想。
他并不否认浩克的强大,但他对自己现在的肤色很满意。
他不喜欢绿色,一点都不喜欢。
情绪激动时会不自觉变身,和远超常人的巨大体型!
综合考虑后,他果断放弃了复制的想法。
变大变强壮,在正常的情况下,是一件好事。
但凡事都有一个度,浩克的体型很明显已经超过了正常的程度。
他可不想跟班纳一样,跟女朋友亲热的时候,都还要随时注意自己的心跳和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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