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米修斯的造访。
都表现出了极强的实力。
在弱肉强食的丛林中生存的狼族只信封一个法则,那就是强者为尊!
而另一半纯血狼族则为帕尼拉声援,他们簇拥着帕尼拉家族,互相加油打气。
“那林凡的确很强,但我们的帕尼拉少狼主也很强!”
“就是,帕尼拉可是被始祖看好的!”
“金色狼人又怎么样,带来改变……万一更差呢!万一害我狼族灭群呢!”
“他才刚来,不过是才刚刚出了几次风头而已,帕尼拉可是多少年来,最强的少狼主!”
“对啊,到现在,都没一只公狼能打败帕尼拉,没看帕尼拉曼达这么大了,连场恋爱都没谈吗……”一个公狼奉承道。
此话一出,原本还嘴角微笑的帕尼拉族长顿时脸色阴沉。
他看了眼自己身旁的女儿。
亭亭玉立。
追求者都不知有多少,每天晚上帕尼拉的山洞外,都站着几百个门神,其中不乏那些纯血狼族的少狼主。
但却到现在都没谈过恋爱……实在是狼族有个不成为的规定,只有打败母狼的公狼,才能娶她为妻。
而且,帕尼拉曼达本就高傲,每次出手都毫不留情,不带半点放水。
而她全力出手,整个年轻一辈的狼族中,没有一个公狼能撑过三十秒。
这就导致,自家闺女实力虽然强大,但终身大事却成了难事……
优秀,也是一种负担。
一时间,帕尼拉族长心中忽然有个奇怪的想法。
“如果那林凡赢了,是不是可以……”
这个想法一出现,帕尼拉族长内心竟然有某种期待?
赢了,狼王之位。
输了,一个作为狼王的女婿?
那么问题来了……狼王之位和狼王女婿,哪个更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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