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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一章:征服!(第2页/共3页)

不是他们这个年纪能玩得转的,他真的能行?”

林轩没有开口。

在这帮大佬面前,他还是乖乖保持沉默的好。

至于这几人怀疑他的话,他更没有在意。

一切,以歌说话!

张钧早知道几个兄弟的性格,他微微笑道:“林轩可不是第一次碰摇滚,上次他便唱过一首《追梦赤子心》,只不过没有乐队支持,少了许多感觉。所以这次我才让你们过来。废话少说,你们先看歌谱,行不行,一看便知。”

“好!”

“歌谱呢?”

“对,先看看。”

“……”

大家全都点头,拿着歌谱便认真看了起来。

当进入工作状态后,几人脸上轻佻的笑容一扫而光,而是变得无比严肃。

很快,十多分钟过去。

老猫第一个抬头,此刻他的眼神变得复杂,再次打量了林轩好几遍才开口道:“林轩,这首歌……真的是你自己创作出来的?”

林轩还未说话,张钧声音便响起:“废话,不是他难道是你?”

老猫摇摇头:“我只是感慨,他这个年纪居然能够写出这样的歌曲,实在难得。”

此刻。

其他几人同样已经看完歌谱,几乎每个人眼神全都变了。

有惊异。

有激动。

有震撼。

终于,依然还是老猫开口:“先尝试一次,如何?”

仅看歌谱,就算他们对音乐再精通,也只能估摸出一个大概。只有演奏出来,才能直观感受到歌曲的氛围。

林轩点点头:“好的!”

说做就做,几人迅速将自己的乐器搬了进来,摆好。

很快,音乐响起。

让林轩心中震撼的是,除了第一次排练众人有些生疏之外。从第二次开始,老猫他们就精准把握住了《曾经的你》歌曲旋律,开始能够跟上他唱歌的节奏。

“这就是华夏顶级摇滚乐队的实力?”

林轩暗暗吃惊。

不过随之的便是巨大的喜悦,有如此一支乐队来为他伴奏,他还愁什么决赛?

但林轩心中的震惊,却远不如老猫、天火他们几个人。

随着时间的推移。

几名“烈焰”乐队成员犹如疯魔了一般,全身心投入了排练中,眼里绽放出了罕见的炽烈和狂热,仿佛要彻底融入歌曲的氛围中。

“了不得的摇滚!”老猫不由自主说道。

“确实,真不敢想象,它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写出来的。”锁王额头渗出密集的汗珠,却没有半点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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