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那就这样。如果明天他们还是没有让步,那我就采取法律行动,给他们发律师信。”
和林赛·多尔律师在电话讨论了一个多小时,法律上艾伦·帕克的行为是无懈可击的。行业工会的规定,受到法律的尊重,不到三分之一的修改,是可以不署名的。
当然,罗纳德可以辩称自己写的是更重要的剧情,但是那需要编剧工会介入仲裁。
这又回到了那个第22条军规的老问题:不是编剧工会成员,没法申请仲裁署名争议。加入编剧工会,又需要有一部上映的电影编剧署名。
两人决定,接下来就诉诸法律。林赛·多尔律师,解释了起诉需要的各项的准备,证据和证人。
律师小姐说打赢的希望不大,罗纳德最现实的目标,是逼迫米高梅庭外和解。
这种偷剧本的丑闻,在电影上映的时候,会被八卦媒体翻出来爆炒,如果观众对此的负面观感强烈,有可能会逼迫制片厂息事宁人。
比如肥仔导演迈克尔·西米诺,前一段就和“猎鹿人”的编剧戴利克·沃什伯恩吵翻了。肥仔说编剧戴利克的初稿非常糟糕,自己完全重写了一遍。而编剧戴利克说肥仔只是修改了几处对话,就要把剧本据为己有。
争议在“猎鹿人”上映的时候爆发,发行商环球迅速的和编剧工会达成谅解,把编剧署名仲裁给了戴利克。
罗纳德和律师小姐,也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类似的局面上。
但是这样干的副作用也很大,罗纳德有点举棋不定。彻底得罪导演,制片不说。米高梅也会把自己加进黑名单,其他的大制片厂也会知道自己的“光辉事迹”。
还是先寄一封律师信,看看对方反应再说。
如果能解决,还是不用闹上法庭的好。
“铃铃铃铃……”电话响了。
“哈罗,我是罗纳德。”
“罗尼吗?我是罗杰·科尔曼。盖尔和我说了你的事情,怎么会搞成这样?”
正在思考的罗纳德,接到了罗杰·科尔曼的电话。
把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自己对制片人的将军,差点成功又被导演反击,和自己接下来准备采取的法律行动,向罗杰·科尔曼说了一遍。
“你真的要采取法律行动?”
“我还举棋不定,我的律师,和对方律师都告诉我,胜诉机会渺茫,我想寄希望于制片厂在电影上映的时候,爆出负面舆论,让他们让步。”
“然后呢?你就拿着那份你署名的剧本,被永远的赶出电影业?把剧本放在家中的书柜里锁起来?等年老的时候对你的孙子说,爷爷以前也有机会当导演拍电影的?”
“我很欣赏你发掘纽约午夜场电影的商业眼光。但是你想诉诸法律的计划,又让我有点失望,罗尼。我原以为你可以找到更好的办法。”
“我应该怎么做,科尔曼先生?”罗纳德马上向对方问计。
“让我来告诉你一些关于律师的常识吧,罗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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