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厄也没在意她刚刚的掩耳盗铃行为,只是将手中的一叠书往中间推了推:“先写作业吧。”
伊芙点了点头,迅速摆好了姿态。
两人安安静静开始写作业。
巫师使用的还是比较古老的羽毛笔,或许羽毛特殊一点,但依旧需要时不时吸一下墨水,有些麻烦。
每次写的时候诺厄都相当怀念前世的芯笔。
好吧,事实上现在麻瓜届已经有钢笔了,只有巫师们还固步自封沉浸在自己的优秀之中。
也许他们需要一下改革?
诺厄面无表情得将羽毛伸入墨水,让它吸饱了墨水后继续奋笔疾书。
但他现在也只能想一想了,巫师们的观念可不是一时半会能改掉的,而且他也没那么大的兴趣,真要实现这种改革,那也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就他目前了解来看,要实现这一点很难。
就比如他们家,要知道他们家可是生活在麻瓜村子里的,但他们家却基本上不与其他的村民来往,甚至于村子里的村民都不太能记得他们村子里还有一户庄园。
这是一种根深蒂固于思想中的潜意识,巫师们本能将自己与普通人们隔离了开来。
这种观念才是最难更改的。
好吧,主要是诺厄也没那么大的兴趣去做这些,比起这些他还是对魔法本身更感兴趣。
确认羽毛吸饱了墨水,他再一次开始在羊皮纸上书写起来。
他这种头也不抬就继续书写的行为引来了伊芙的注意。
“这个要怎么写啊……”她终于忍不住了,实在是太难了!她实在是不喜欢写这些东西,就不能只学习魔法吗?!
或者他们这种能够使用出魔法的面了这些作业也行啊!
这幅苦大仇深的模样实在是好笑:“有这么难吗?教授甚至没有规定字数和羊皮纸长度。”
“你这听起来很有经验。”
可不得有经验吗,诺厄面无表情得想着,一英尺的数据条他都写过,更何况是有这么多参考书的简单小论文。
而且说是简单心得总结,一帮连咒语都不一定用得出来的一年级小巫师能写出什么心得,主要目的应该是为了让他们看书练习才是。
所以他们根本不需要纠结写什么,看一看参考书,水一水字数就可以了。
但这群小巫师们显然是无法轻易意识到这一点的,这大概就是独属于兔朝的学生必备技巧了。
诺厄也不会吝啬于这些东西,得到他“指点”的伊芙如梦初醒,这才意识到诺厄带来这些书的作用。
当伊芙终于决定开始动笔的时候诺厄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作业。
看样子一直在精神世界里学习也不是没有好处的,至少他现在写起这些东西来速度一流,丝毫不带停顿的。
甚至在写的时候还有一种淡淡的怀念,至少终于有人给他布置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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