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您说。”
“是这样的,如果灵感也感到很棘手的话,B市就真的难以找出可以在新款上市之前把宣发就能把宣发做好的公司了。”
确实是这样。
“所以,基于目前项目的进展情况,WITH准备请其他的公司或工作室和贵公司协同完成宣发的策划部分。”
共同完成?可是灵感传媒签订的是全部包揽宣发的合同啊?
“那您现在……”主管很忐忑。
“WITH近期可能会尝试联系外市其他工作室或公司,来继续完成宣传片的策划和稿件,继续以灵感传媒提供的策划案框架推进项目。合同上所写的灵感传媒是WITH宣发阶段的唯一合作伙伴依然生效,只是我们后续整理版权合同的时候,会有变动。”
有合作伙伴挂名,但没有版权合同?这是要用他们的牌子,不用他们的稿子了?
主管很纳闷,赵瑾瑜究竟请来了何方神圣,直接准备把灵感传媒的稿子全抛了?还是月底之前全部结束?这能做得完?
尽管Mariah不像沈凝那样出色,但是主管相信灵感新媒组的整体水平完全可以称霸B市甚至本省。
谁知道呢。说不准人家还真就突然挖到宝了?
不耽误公司收款,也不影响合约。挺好。
主管当然不知道沈凝和林零已经悄悄把这个项目做得差不多了,完全不会耽误WITH新款的上新,而且她俩目前并没有合约在身。
“赵总思虑周全。感谢赵总对灵感传媒的重视,对于给您造成的不便,我非常抱歉。”主管面上极认真地道着歉,心里想着幸亏合约没丢,赵总这时候还出乎意料地好说话。
主管应下赵瑾瑜提出的变动要求,就等于接受了不得不当即放弃灵感传媒后续可能拿下的全部版权合同。也就是说,Mariah这些天写的涉及到版权的,策划或稿件之类的内容,全部打水漂了。
“公司利益面前,只能做出这个无奈的决定,”主管找到Mariah单独谈话,“你这段时间也辛苦了,我会向上面申请,这个月你的奖金多发,并且本月你的汇总表格里的文章数是不够拿提成的,我也会想办法申请给你补上。”
Mariah走出主管办公室的时候简直要怀疑人生了。
发钱让她闭嘴?
她好不容易等来的一个大好机会,最后把自己虚耗透了就换回一场空。
沈凝则是在第二天突然收到一条赵瑾瑜的微信通知,让她尽快以个人的名义成立一间工作室。
“是你们的东西,就要落你们的名字。擅自抢走别人功劳的人,不应该因为剽窃来的东西收获任何的利益。”
沈凝看着赵瑾瑜发过来的话,直觉告诉她,赵瑾瑜之前肯定也有被人剽窃工作成果的遭遇。不然怎么会在了解实情之后这样替她们周全。
工作这么久,头一次感受到千里马遇上伯乐是什么感觉。
成立工作室,可以最大程度地保护好她和林零的著作权益。
不需要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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