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铛!
要塞沉沉的钟声如同敲在心脏上,突兀地响了起来。
任宁回过神,抬头一看。
排在他面前的小兵们不仅没减少,反而比最开始还要多些。
“钟响了,该吃饭了。”牛高马大的顾大头不分由说地挤了过来。
“各位兄弟,老任写了一下午,墨汁都用了好几池。他已经很累了。今天先到这吧!”
嗡~
马上轮到自己的小兵们都有些不乐意。
“任兄弟再写多几个吧。我们几个都等了一下午了。”
“就是。我的饭可以留给兄弟你吃。求你继续写信吧。家里等我的家书都快等疯了。”
……
任宁站了起来,甩了甩发酸的胳膊。
他感概地舒了口气。
原来写一下午的书信比杀一下午人还要疲惫些。
“各位弟兄,大家该吃饭的先去吃饭,该训马的继续训马。至于写家书的事,明天咱们继续。”
他呵呵道:“邮差会在要塞里足足呆上一个月才离开。现在才刚月初,大家不用着急这一时半会的。”
这是大实话,然而骑兵们议论了好一会儿,脸上还有些迟疑。
任宁又开口:“我任宁向来说话算数,说帮所有骑八营的兄弟写完你们的家书,就一定会帮。”
众人大喜,这才纷纷散去。
吃过晚饭,任宁刚回到营房。
顾大头带着一大堆东西走了进来。
“什么东西?”任宁好奇。
嘿嘿。
顾大头把怀里的东西往任宁床上一放。
“八营的兄弟们送你的。大多是外出任务时收集到的小玩艺。虽然不值什么钱,但都是他们的一点心意。”
任宁恍然,随手翻了翻。
礼物里杂七杂八,什么都有。
新鲜的马奶、锋利的西凉武器、坚固的马蹄铁、鲜艳好看的石头,半新旧的缰绳、一只不知道牛还是马的***……
甚至还有一块透明的水晶。
现代社会水晶司空见惯,几乎没人在意。但在没有玻璃的古代,却是相当稀罕珍贵的物质。
任宁黑着脸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扔还给顾大头,随手把那块晶莹剔透的水晶挑了出来。
“水晶是谁的?这可是很值钱的东西。如果拿回帝都星纪城,估计可以在朱雀坊换一座二进的房子。”
“值屁钱。”顾大头哧之以鼻,“这里是要塞,鸟不拉屎的地方。不是什么狗屁帝都星纪城。”
“我认得它的原主人。那小子的坐骑是匹母马,前些时候不知怎么怀了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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