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这香味,他就知道留着肚子来传口谕,绝对是英明之举。
李贤一看到武壮来了,就说道:“武大伴急不急,不急的话先吃个饭。”
武壮看着锅里咕嘟咕嘟的熊掌,笑眯眯地道:“吃个饭的功夫,还是没问题的!”
“那就先吃饭!”李贤挥手对着身边的人说道:“散了散了,等下让老黄给你们依葫芦画瓢地烧制!”
老黄是潞王府的主厨。
熊掌和几个小菜摆放好,武壮就迫不及待地开吃。
一只偌大的熊掌,吃得武壮是狼吞虎咽。
一个人就干掉了一半,直到饱嗝连连,再也撑不下这才恋恋不舍。
待武壮吃不下了,李贤这才问道:“武大伴,圣人有什么话说?”
武壮摸着滚圆的肚皮,脸上满是惬意,说道:“圣人口谕宣潞王入上阳宫烧制一份红烧肉,不得有误!”
啥?
李贤有些懵。
武壮笑眯眯地以李贤才能听到的声音说道:“王爷在府中烧的红烧肉,咱家可是垂涎欲滴了。”
接着武壮又提高音量道:“这熊掌咱们尝试了,果然好吃,王爷,收拾收拾就进宫为圣人烹制吧!”
啥?
外围的李富贵等人听到武壮的话,有些懵逼,圣人让王爷去烧菜?
这个,这个……
是羞辱,还是变相厚爱?
想不明白!
“臣李贤接旨,武大伴您先回去,让御厨准备上好的新鲜五花肉。”
“王爷,能否不用猪肉烧制?”
“用猪肉吧,红烧肉用上好的猪五花才地道。”
“为何不用羊肉?”
“用羊肉那就是红烧羊肉了,这是另一道菜系。放心吧,猪肉并不低贱,也不会致病,只是你们烧得不好吃而已。”
在唐朝,吃羊肉才是上流社会的喜爱,可以将羊肉吃得五花八门。
前世,李贤看到过报道,说古代的猪肉没有进化好,味道非常难吃,所以上流社会的人才不吃。
重生后,李贤发现这完全是胡说八道。
唐朝距离二十一世纪也才一千年,一千年对于物种的进化,有个屁用。
只有亲自品尝了才知道。
这个世界的肉,都是原生态的,味道相当的不错。
只是他们不会烧。
于是,唐朝人以为吃了猪肉会“闭血脉,弱筋骨,壮风气”,吃多了容易得一种风病。
所以有地位有身份的人都不爱吃猪肉,猪肉是低贱的人才吃的。
“那行,咱家这就回去准备杀头猪,到时候王爷来挑选好肉。”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2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