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封地之主不得干涉朝政,瑾南王直接将人砍了脑袋,也无人敢置喙。
而他只是将人绑了过来,由皇帝发落。
新郡守人选,也仍由皇帝钦点。
谁敢说瑾南王坏了规矩?不都在规矩内么!
至于奏折上说的,查抄了俩货的府邸,查抄所得抵两郡百姓赋税,直到抵完为止。
这没错啊,取之于民自然要还之于民么,不然这世道还公允么?百姓群起造反了怎么办?
这时候不当着皇帝面表态,皇帝怀疑他们是同道中人怎么办?
于是,文武百官纷纷出列表示支持:
“臣附议瑾南王上奏提议。”
“臣亦附议。”
其实,瑾南王的做法,放在京中附近的郡县,是不太行得通的。
因为这一片相对富庶啊,贪官一年下来搜刮的民脂民膏,没准比皇帝的小私库还丰厚。
谁舍得白花花的纹银给百姓抵税?
说到底,南蛮那地方太穷,穷得不让皇帝免税就不错了,能有多少油水?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