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这个特殊的时代进行“土改”,一直都是执委会和农业部十分关切的研究项目。在明末时期,因为各种原因导致的严重土地兼并现象,使得失去土地和财产的农民也越来越多,加上后来的天灾人祸最终形成了明末的社会乱局。而执委会的初步想法是在统治区内部分沿袭后世国内施行的土地政策,即土地全部国有化,不管是农民还是地主,私人统统只有土地的使用权,所有权只能在政府手中掌控。
这样做自然会触犯这个时代统治阶级的利益,并且会引起强烈的反弹,所以执委会也没打算一蹴而就直接推行这套做法,而是要分阶段逐步施行。第一步先在人烟稀少地区,即胜利港至田独铁矿一线建立牢固的统治区;第二步再在统治区内结合“人民公社制”和“劳工等级制”,让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的意义慢慢被普通群众所接受;第三步在扩大统治区范围之后,通过接管、没收、赎买、征用等方式,逐步将治下私有土地的性质改变为国有;而最后一步便是建立政权之后通过立法,将土地国有制直接制定为国策之一,用法律手段来保证政策的推行。
在行动队所考察的这片区域中,由两条大河无数年冲刷所形成的肥沃平原自然不会被忽视,农业部早在穿越之前,就已经制定了针对三亚内陆平原地区建设若干大型农场的开发计划。特别是三亚河上游地区,地势平坦,河道众多,灌溉便利,非常适合粮食种植,在后世三亚如此浓重的旅游商业气氛之下依然保有数万亩良田,并且是杂交水稻研究的重点区域。穿越来这个时代之后,执委会也将这里定位为未来三亚的粮食保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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