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九州漫无目的的走在街上,边走边想,不觉已来到北里。
北里,即是平康里,乃长安城烟花之地,诸妓所居之处。
月色皎洁,美人窈窕,华灯初上,笙歌处处,吹过的香风都是暖暖软软。
“银缸斜背解鸣珰,小语偷声贺玉郎。从此不知兰麝贵,夜来新惹桂枝香。”
裴思谦的这首娼诗《及第后宿平康里》,写的就是此处。
长安的夜晚,并没有白天的繁华喧嚣,夜色揭开了这座城市的阴暗。
平康里绚丽的灯火,映射出街头掩面躲闪的难民。
灯红酒绿。
光亮照不到的角落,油头垢面的乞丐蜷缩着身躯瑟瑟发抖。
一家三口趴在垃圾堆前仔细翻寻着。
若不是亲眼所见,又怎会相信太平天下还有拖家带口的乞丐。
“阿耶,有吃的。”
小孩眼睛放光,擦了擦嘴角的哈喇子,“有一块骨头,上面还有没啃完的肉呢。”
一只壮硕的狼狗不知从哪里跳出来,瞪着血红的眼睛,一口咬住小孩手中的骨头。
小孩兴许是饿极了,死死拽着这块并有太多肉的骨头不松手。
狼狗并不会因为你饿肚子就可怜你,愈发凶狠。
王清手里的狗绳一松,狼狗猛的扑倒小孩,露出尖利的獠牙,瞬间将小孩咬得血肉模糊。
旁边的男人终于忍不住了,一脚踹开狼狗,怒气冲冲的看着王清,“你凭什么欺负人?”
“因为你穷,穷,就不配跟我的狗抢吃的,穷,就活该被欺负,明白吗?”
男人待要上前,身旁的女人拉住了他,含泪摇了摇头。
这个锦衣华服的子弟非富即贵,他即便将这一家三口当街打死,也没人会多看一眼。
“怎么,还想打我,你知道我是谁吗?”
王清不依不饶,“我这狗可是从东瀛买来的银狐犬,刚刚被你踢了一脚,赔钱,一百两。”
男人握紧了拳头,气得说不出话来。
旁边的女人也抽泣起来,“你这个疯子,为什么要这么欺负我们。”
王清哈哈大笑起来,“没钱是吧,跪下给我磕三个响头认错,我就饶了你。”
男儿膝下有黄金,却不曾想只值一百两。
男人一咬牙,跪在地上,重重磕了三个响头。
“呸,一群臭要饭的,京城的街道就是被你们弄脏的。”
王清得意的笑了起来,牵着狼狗,继续寻找下一个猎物,一个捉弄的目标。
他以欺辱穷人为乐,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有钱人家的子弟,生活就是这么无聊。
他仗着自己家中的权势,甚至嚣张到出门都不带一个仆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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