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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章 长见识了,睁眼说瞎话现场反咬一口?(第四更!求票!)(第1页/共6页)

其实,镜头里的房剑倒不是装的。

是他真的怕了。

看守所的恐惧让他每一分每一秒都想出去。

说真的他这一生都没有吃过这种苦。

在看守所的这几天他想了很多,不就是孩子的医药费吗,自己又不是挣不出来。

他当时就是咽不下那口气。

觉得对方明显就是故意害他们孩子的。

不然为什么一次比一次辣。

当然,孩子拿外卖其实他们是知道的。

当时想着小孩子又没事。

嘴馋拿着就拿着了,也没有想到有这么严重的后果。

真是悔不当初。

因为几百多块钱毁了这个家。

不但丢了工作还让他的人生蒙羞!

视频发酵。

让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这一场判决。

很快就来到了这个时间点。

法院正式开庭。

被拘留了这么多天,房剑早已经没有了之前的锐气。

整个人显得十分的憔悴。

在法庭上,对方疯狂的跟苏凡道歉。

并且说因为自己给公众带来了不好的导向,也愿意因此付出代价。

一声全体起立。

判决宣读。

房剑因犯盗窃罪,敲诈勒索未遂,鉴于积极认错,最终被判有期徒刑三个月,并赔偿损失425元。

对于这个结果,苏凡很满意。

因为既然现在对方已经有了悔改之意,不管是害怕还是如何,他下次再犯的几率肯定会变少。

究根结底,法律从来都不是让人变成善人,对方本身就是让人畏惧从而不敢逾越。

但因此让对方直接回家,或者缓刑的话,还是起不到很好的教育效果。

让对方体验两三个月的牢狱之灾是最佳的惩戒。

让其知道成年人要为自己所做的事付出代价,这个世界不是围着你转的。

而且你现在不积极教育孩子,不让对方形成一个良好的三观,未来对方一样要进到监狱里边。

下午。

判决传到网上。

有人觉得轻了。

毕竟一般人犯盗窃罪,所说是孩子做的,但家长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外加上敲诈勒索数额巨大。

怎么地都得一两年往上。

结果只是三个月。

当然也有网友觉得这才是人性化的判决。

对方犯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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