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老师介绍完毕,说,“孙超华同学是从县城重点中学转来我们这里的,你们都是老同学了,应支持他的工作,并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学习成绩。”
孙超华深知自己来自一个新的环境,获得信任很重要,他和同学相处,为人很低调,做人很虚心,班里的义务劳动,他总是第一志愿参加,这在大家都惜时如命的补习年代,愿意牺牲自己一点时间,已经是很难得了。
很快的他就融入了班委会小组,也很快赢得所在班绝大多数同学的好评。
融入集体的想法完成后,他发现英语老师代课班级多,同学们的作业老师不能及时阅批,给同学们当天英语作业的正确性带来困扰,他就及时找老师商量,当日英语作业,由他自己完成后,让老师抽空及时给批改,然后再由他晚自习时候公布正确答案。
老师认为这个办法既省时,又高效,就将他的办法推广到其它几个班级,而对孙超华来说,既能从老师的批改中发现自己错处,又可给同学们抄写正确答案时巩固知识,虽耽搁了自己时间,但能加深记忆是莫大的好事。
他利用自己是班委会成员,给杨老师汇报工作的机会,插空向杨老师请教,自己在复习化学课程中的困惑,每次提问,都能得到有效的启发,满意的答案。
除此之外,他每天要挤出比一般同学多2个小时学习时间,冬天他住在学校附近亲戚家,晚自习回家,坚持复习2个小时,不到12点从不休息;夏天,为了节约时间,他和几个同学住在教室,这样就可以在晚自习后,多学一个小时,第二天又早起,收拾桌椅,整理被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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