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李素居然将他之所以看好刘备的理由,解释为“反贼处心积虑非除掉不可的祸害,定然是对朝廷最为忠义的楷模”。
这不就是简单的“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的逻辑么,短短几句话,就给刘备的忠义属性加了一个大大的背书。
“原来如此,这倒也说得过去,看来刘县尉忠义之名,布于中山呐。”贾琮嘉许地捻须微笑,自言自语。
很快,他就想出了处置意见:“若此事最终确凿无疑,凭此功,便是赏赐尔等金五十斤、另表官职也不为过。不过眼下还需求证,赏赐便先记下。来人,传潘都尉。”
汉末都尉负责一个郡或者一处关隘的守备,兵马不超过两千人。
刺史按理不能直接调动郡兵,但贾琮是来快刀斩乱麻、处理冀州烂摊子的,又有十常侍信任,这才能破例。
不一会儿,就有一个武官被招来。
李素暗中观察那人,倒也雄壮高阔,像个橄榄球运动员,居然还是穿着盔甲来见上官的。
那都尉走到堂前,抱拳行礼:“末将潘凤,拜见使君。”
贾琮点点头,转向刘备和李素:“这位便是魏郡都尉潘凤,我派他带本部兵马,随尔等去中山查问。”
然后他又跟潘凤说了这次的大致任务、前因后果,叮嘱道:“若是张纯肯来邺城对质,便以礼相待,如若果然敢举兵抗拒,便以武擒之。”
潘凤虎吼应诺:“末将领命,不知何时启程?可要今夜星夜出城?”
贾琮:“不可鲁莽,百里而趋利者蹶上将,五十里而趋利者军半至。你回去先整顿本部兵马,明日一早出城。可分出骑兵先行,免得大军惊动了张纯。具体行军细节可与刘备商议。”
一行人这便告退。
……
刘备和李俗趁着在邺城这种大都市的机会,连夜处理掉了战利品,还把手头那些笨重的钱物,尽量换成马蹄金便于携带,哪怕汇率稍微吃点亏也无所谓了。
甚至连来时“一人双马”多出来的那一半战马,也卖掉了——因为邺城马价比幽州贵,卖掉后回北方买新的可以赚一笔差价,大约能有本金的三成。
正常商旅南下贩马,一路上缴税都要缴很多,他们这次走官军和黑山军控制区边缘南下,其实相当于是顺带逃个税。
这一切,李素甚至都没机会插话,就在旁边看着刘备亲自基操勿六,很麻溜处理干净了,找买家谈价钱都非常轻车熟路,一个时辰搞定。
事后聊起,才知道刘备偶尔客串卖马中介,都已经有十几年经验了——当年游学雒阳的时候,他不就给中山马商张世平、苏双当向导么。
李素听说后,内心也是暗暗感慨:什么织席贩履!那只是刘备未成年之前的谋生手段好吧!
只怪演义形象太深入人心,其实人家十五岁起就改卖马不卖鞋了。卖鞋才几个破钱哪有卖马赚?不然哪来的钱招募小弟、又哪来的钱“养鹰犬、美衣服”,享受生活。
处理生意折腾到深夜,一共换回几十枚马蹄金饼,然后又是一晚抵足而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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