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毕竟是依靠女人吸引男人的古老原始联姻制度。
虽然可以一妻多夫大家一起嗨皮,但总还是要能够轮得上才行。
何况女人每天干的活儿并不比男人少,也不能一天到晚陪男人啪啪。
不患寡而患不均,都是一群年轻力壮的男人,三五天轮不上一次还可以忍着,十天半个月都轮不上一次,估计得会导致群殴。
争取配偶权一直都是雄性动物之间最残酷的争斗,死伤在所难免。
要想拉扯起来一支上百人的弓箭队伍,少说也要三分之二数量的女人才能满足需求。
眼下部落所有成年女人加起来也才二十一个,缺口甚大。
于是徐晨很方,感觉这是一个几乎无法破解的难题。
生肯定是来不及了,等一茬儿一茬儿的长大,又有一茬一茬儿的老死。
原始部落的繁衍壮大,完全就是靠几百几千年甚至上万年时间慢慢积累下来的,而在这种积累过程中,同时也在不断的分裂扩散,虽然人族总体数量在不断增加,但单独对于一个小部落来说,这种人口增加的速度简直可以忽略不计。
既然生来不及,那唯一的方法就是抢了。
不过抢人似乎是奴隶社会才出现,早已超出了部落文明的范畴。
眼下这些原始部族之间虽然彼此有矛盾,但不会互相打仗抢人,最多在争夺领地和资源的时候会有些冲突,部族内部实行共产主义,一起劳动,一起照顾老幼,平等共享一切生存资源,没有任何阶级,也不存在阶级的概念。
因此这种和谐的原始部落时代,没有抢女人的风气和恶习。
自己就算神奇,要是让风等人去别的部落抢女人,只怕他们都不会同意,母巴更加不会同意了。
因为这样做完全超出了她们传承的道德范畴。
维持部落存在基础就是依靠母系的血缘关系,抢来的女人会破坏这种血缘纽带,导致部族存在的伦理基础受到巨大冲击。
因此抢别族女人就和在徐晨曾经熟悉的时代随便拉个女人回家睡觉不违法一样不可思议。
当然,夜店花钱点的小姐不算。
毕竟那是花了钱的……花了钱的……
我靠,不能抢还能买啊。
想到花钱,徐晨突然脑海灵光一现。
甚至不能买租也行。
定时去别的部落租回来一群年轻女人,满足部落男人的日常需求,包吃包住顺便帮忙干活儿,每半年一年轮换一次,用陶器和布料抵租金,生的孩子归自己部落……
虽然这个想法很不可思议,但从眼下部落生存的男女关系来说,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不过……貌似这个做法和开妓院也没啥不同。
难道老子天生就有当嫖客的潜质,一穿越过来就想开妓院?
何况就算是租,在所有部落都缺人的情况下,女人们答不答应另说,部落首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3页/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