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他自从加入红巾军,跟着一路转战,也是立下了不少功劳,而且对于他的忠义,朱瀚是颇为欣赏。
这火枪骑兵的战术战法有些新奇另类,常遇春等猛将都不喜欢这么猥琐的战术,纷纷不愿意出任火枪骑兵团的将领,朱瀚就选了张定边这个资历不算深的人。
至于戚祥,则是在濠州龙兴军聚义的时候,就已经是以流民身份加入到了红巾军中,算起来属于是资历非常老的一批人了,但是戚祥本身资质有限,并没有太多的耀眼功劳,属于任劳任怨的一批忠义士兵,指挥旧式军队并没有什么天赋,朱瀚就把戚祥给安排到了火枪骑兵团中任职。
当然,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让朱瀚选择了戚祥,那就是戚祥在大明历史中算是默默无闻,但对他的后代中却出了一个光耀千古的一代名将,算起都可以是朱瀚的半个师傅了。
戚祥的那个后代就是戚继光!
作为戚继光的祖先,戚祥的本领天赋可能不高,但是一身的忠肝义胆,朱瀚却是半点不怀疑的。
听到朱瀚的任命,张定边和戚祥都是连忙军礼回应。
“遵命,副帅!”
二人执行的都是新军的军礼,并不需要下跪,而是在胸前振臂,也是属于华夏古军礼的一种。
“火枪骑兵团的军马,可都运来了?”朱瀚一边巡视,一边向张定边和戚祥两个人问道。
“回禀副帅,耽罗岛的马匹运来了一千五百匹,末将已经挑选了其中五百匹!”戚祥开口说道。
他原本就是红巾军的骑兵一员,属于是懂马的人。
“五百匹?太少了,那怎么能够?”朱瀚摇摇头。
“啊?那副帅的意思是?”戚祥有些惊喜的不敢相信。
现在马匹多贵啊,特别是耽罗岛上的那种精良战马,全都是在江南能够买到好几十两银子一匹的高价良马!
“一人两匹马,如今骑兵团人数少,养活一千匹军马轻轻松松。”朱瀚笑着说道,“而且,火枪骑兵需要的使用火枪攻击,只要装填好火药,根本不需要多少力气,并不像是开弓射箭那样耗费体力,只要马匹有体力,那火枪骑兵就能够无限制的发起进攻!”
不需要身强体壮的先天身体素质,也是朱瀚想要大力发展火枪骑兵的一个着眼点。
寻常的弓箭,要想有破甲的杀伤力,要么是冒着危险逼近敌人射箭,要么就是选用更大力量的强弓,不论是如何,开弓射箭都是极其耗费体力的方式,就好比寻常人狠命的玩臂力棒,一个五十斤的臂力棒,多玩几次就能够让普通人力竭,更何况战弓的力量更是远大于五十斤的臂力棒。
而火枪骑兵伸长穿着最新式的宽檐头盔和胸甲,保护了重要的身体部位,手中的火枪能够在二十步远的距离上击穿任何甲胄,完全就是一个绝佳的杀戮机器。
“我们火枪骑兵团,以后的作战原则,就是马歇人不歇,所以得多备马匹!”朱瀚最后说道。
“遵命,副帅,末将最后就去准备!”戚祥连忙说道。
“副帅,团中的军士们都已经练了十天的队列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上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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