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景之上仙前都会被改变字迹,隐去姓名。”
只见岑夫子一挥衣袖,十个决赛选手的面前各自多了一张书案,案上摆着一套笔墨纸砚,一只插着一支香的香炉。
“比试开始——”
话音刚落,香便燃起。
桃夭妙坐,坐下后,她便忍不住腹诽,一个时辰写出一个话本小说,还手写,用毛笔,开玩笑的吧?
虽说她是个有着十年资深写文经验的写手,但也是一个快要江郎才尽的写手,要她还有这等本事,何至于连全勤都快混不到?
桃夭悄悄观察其余人,发现其他人的状况也不比她强,一个个都是瞪着书案上的纸,不知如何下手。
也是,这是一群修仙者,舞刀弄枪或许在行,舞文弄墨真是两眼一瞪,无奈地很。
然,终有本事高超者,只见二师兄忽然拿起毛笔,字才落到纸面,便听岑夫子说:“景之上仙的话,还请列为仔细琢磨。
上仙好读话本已有无数年,我敢说,祁夜大陆距今两千年内的话本,销恨山中皆有藏品,且皆已被上仙仔细翻过,若列位有想抄袭前作者,还请三思。”
二师兄顿住。
原来这厮要抄袭,当真是愚不可及。
愚?对旁人或许是,但对她貌似不是?因为她是穿越者!
只一个时辰,她实在写不出什么佳作,可她可以拿先人之作充数。不管上仙看过多少话本,那都是祁夜大陆的话本,又不是地球人写的话本。
这么一想,桃夭立刻抬头挺胸,拿起软笔便要写。
笔刚抬起,一颗豆大的墨汁落到纸上,晕开一团黑。
她有故事,但她不太会用毛笔啊——
罢了,干嘛非要用毛笔,反正一会儿岑夫子会改了他们的字迹,换而言之,她写得再丑,也没人知道。
丢开毛笔,拿指尖轻沾砚台,桃夭开始默书。
桃夭默得是《红楼梦》。
这书她熟,洋洋洒洒一通写,开篇写完,香才烧去了四分之一。
一炷香,默出一本名著,委实不现实,再说就算她真有本事默写完,她还真默写了?
怎么可能?!
她若写完了,上仙又何必辗转反侧,非要收她上山?
要想勾住一个读者的心,字数的多寡远没有开篇的精彩来得重要。所以,斟酌之下,桃夭又开新坑。
她决定将四大名著的魅力一次性全给到上仙,这对一个真正钟爱话本的读者来说,是不可抗拒的巨大诱惑。
一个时辰转瞬即逝,岑夫子喊停笔的时候,桃夭一身上下,全是墨迹。
大师兄气得丢开笔,怒不可遏地起身,这一起,便将书案牵倒,光秃秃的卷子落地,摊开在人前。
桃夭本能抬眸,见偌大的宣纸上统共没落下几个字,大师兄察桃夭看他,便睨了她一眼,她来不及收起嘲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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