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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四章 白捡得稀罕物(第3页/共4页)

这是不惜拿生命在耍贱,碰上这样的极品,她倒也真没多少办法了,除非,真一把火,烧了它。

“书宝宝,问你个事呗。”

呵,有事书宝宝,无事书小弟,人族那一套虚伪狡诈,你岂止是学得很好,你简直是举一反三,发扬光大。

喵的,她和破书客气,破书把客气当福气,桃夭想也不想,松开手,叫书落到地上,而后抬起血淋淋的脚,打算踩两脚再说。

停。

“作甚?”

你的脚上,是妖血?

她倒是忘了,破书兴许是一只妖,即便不是妖,也说不得是某个大妖留下的东西。它虽骂妖,但只是怒其不争,并非真厌恶。

“此间有一只妖,被人修杀得命悬一线。”

在哪里?

桃夭捡起书,走到了岩石后面:“诺,就是那只一身是血的秃鹫,书宝宝瞧瞧,它是个什么品种?可真如人修所言,是个大妖?”

桃夭将书横在秃鹫身前,片刻后,书页上翻出了一个字:切——

这是什么意思?鄙夷?

小妖,这种东西,被人修杀了也就杀了,不必你多挂心。

“哈?”难道她猜测错误,破书根本就是烦死了妖?恨不能看妖死?可若这般,它刚才问什么?

“书宝宝,上天有好生之德,你如此待一只奄奄一息的大妖,良心何在?”书……还是有良心的吧?

别侮辱妖,它不是大妖,而是鬼妖。

“……”书页上的字,“大妖”二字写得行云流水,“鬼妖”却是寥寥草草,极其敷衍。这书不是恨妖,而是瞧不上鬼妖。

“什么是鬼妖?”

无知的小妖,当真是什么都不懂。告诉你,所谓鬼妖,顾名思义,乃鬼和妖杂交而生。

又是一行字迹潦草的注解。

看破书如此嫌弃,莫不是她判断失误?叫一众人修追了几天几夜,甚至有昆仑仙者为阻都不肯放弃的鬼妖,实则不是什么值钱的货色?

“书宝宝,鬼妖稀罕吗?”

庸俗。

“……”桃夭的眼珠子,不受控制地落在山洞的那撮篝火,“书小弟,今天下雨,天湿,我替你去去潮?

稀罕,很稀罕。

“很?怎么个很法?”

小妖,你要知道,天道之下,自有其不可跨越的规则,妖和妖勾缠是理所当然,鬼和鬼勾缠也是顺理成章,可妖和鬼勾缠,那是天理不容。

类如鬼妖这样天理不容的东西,多在出世前被扼杀在摇篮,极少能诞生于世。但若是出了世,却都是世间罕有的强者。

桃夭若有所思。

救秃鹫纯粹是顺手,却不想因为一只小小的秃鹫,偌大的山洞,便叫一干修者堵住。他们是不拿住鬼妖,誓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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