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城,宋家别墅。
夏日炎炎,蝉鸣肆意,金色的光幕洒在一片花海之中,阳光穿过花瓣,穿过花枝,照耀在林常风略显消瘦的脸上。
“这是哪里?”
全身传来疼痛,林常风悠悠醒来,双眼茫然的看着四周陌生却又熟悉的环境。
“果然失败了吗?”心中苦笑。
从小他就知道自己缺失本体,只有二魂三魄,师父曾告诫,没有本体,圣位大劫将难以度过。
然而林常风却没有听信此言,想要逆天而行,如今竟落得仙体破碎的下场。
头痛欲裂,他扶着额,无数记忆从脑海中一闪而过。
原来,自己因祸得福,魂归本体了!
只不过这本体因为缺失二魂三魄,是个痴傻儿,从小被家族遗弃,幸得一老道士收留养大。
在隐龙山跟随老道士修炼十五载。
直到五年前,老道士有事急需下山一趟,因为缺少二魂三魄,林常风在别人眼里是个傻子,放心不下的老道士就利用当年的一个人情,让他入赘宋家。
只是入赘这五年来,林常风过得连狗都不如,整个宋家除了自己的妻子宋如霜和宋老爷子以外,其他人都嫌弃他是个傻子。
或是让他打扫狗窝,或是让他与狗抢食吃,等等事情不堪入目。
“林常风!你这个废物!”
“让你浇个花都浇不好,傻子就是傻子,给老娘爬过来!”
林常风闻声望去,是他本体的丈母娘,如今他们合二为一,也算是他的丈母娘。
可他是谁?
他乃是仙界第一剑仙,他曾一剑让整个大陆匍匐,无人敢提及的存在。
而今天,却有人叫他废物,让他爬过去?
林常风微微蹙眉,漆黑的双眸中散着杀气。
感受到他犀利的目光,刘娇全身一颤,如坠万丈冰窟,灵魂在战栗,下意识的后退两步。
“林...常风,你想干什么?”刘娇从没看到过这样的眼神,就好像此刻与她对视的不是一个人,而是站立在尸山血海之巅的恶魔。
“我告诉你,这里可是宋家。”提到宋家,她瞬间有了底气,指着林常风骂道:“你吃的用的,哪一样不是我宋家的,让你干活怎么了?想吃白食吗?”
“若不是老爷子念在你师父的情分上,早把你赶出去了!赶紧滚过来把你弄脏的这些地板给我擦干净!”
想起入赘宋家这五年来发生的事情,林常风脸上的表情愈发冰冷彻骨,“你说的吃的、用的,是指让我和狗抢食吗?”
步步逼近,他身上的杀意渐浓!
看着林常风的脚步,与那充满杀气的眼神,刘娇也有些慌了神。
若是以前,这个傻子不会说出这样的话,只会傻呵呵的任劳任怨,根本就不会明白这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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