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了,他们真的来了。」宝宝道。
「你俩在这里,吸引叛军视线,我去叫停他们。」我说。
「主人小心。」小奴叮嘱道。
我翻身下马,也没有瞒着叛军的耳目,直接开启疾风诀,中路突破,穿过了叛军阵地,来到朝廷军前方一百米停下,伸手拦截。
朝廷军领头的是个看着眼熟的人,应该是和我并肩作战的一名下级君棺,但我叫不出名字来了。
他勒马停下,翻身下马:「吴大人,末将孟凡琪,奉命前来接应大人!」
凡字备,应该是新死没多久的鬼,孔孟姓氏后人,都是严格按照字辈取名的,凡字的主要后人,基本都出生在二十世纪。
「你们也不看看情况就往前冲,没见着那么多叛军么!」我皱眉道,后头看,叛军的队尾,已经察觉到这支朝廷军,派出一支骑兵袭来,距离不超过一公里——因为是大直道,所以彼此都能看见,而且看上去,距离还要更近一些。
「因为看见了吴大人,所以才舍命前来护卫啊!」孟凡琦说。
「有心了。」我拍拍他肩膀,看了看他麾下的士兵,陡然发现,居然都是装备了G98的槍兵,怪不得敢以这么少的人马冲阵,只可惜,他们还是不太懂这种步槍的使用环境,G98太长了,不适合当做骑槍用,和力量没关系,重心太靠前,拿不稳的。..
「先把队伍指挥权,交给我?」我向孟凡琦提要求。
「那是自然!」孟凡琦满脸的钦佩和骄傲,我是真想不起来,他和我打过哪一仗,也来不及问。
我即刻下令,所有骑兵呈扇形散开,然后下马,趴在地上才可以射击!
骑兵散开是很快的,而且只有两百人,没等叛军冲过来,他们便完成了扇形阵,我发现自己也在阵眼里,赶紧跳出包围圈——他们不是亚那种职业槍手,我可信不着他们的槍法。
待敌人进两百米有效射程,我才下令开槍,并强调,只打人,不打马,因为他们携带弹药有限,打马有些浪费。
几排槍响过后,两百多匹马,从我身边冲了过去,地上留下了两百多具诗体,低估他们了,打的都挺准,应该是经过了专业的训练。
叛军主力布队一看我们来的是火槍队,反应得也很快,立即分两拨,进入大直道两侧的树林,我开了相气术一看,他们也采取扇形阵,只不过面积更大,向这边席卷而来,要把这支火槍布队包饺子。
我立即下令:「全军,丢弃辎重,撤回二六城!」
所谓辎重,是他们每个人的马背上,都挂着两个褡裢,但里面不是弹药,而是食物,类似干粮、馒头之类每个人都有,这肯定不是为了迎接我准备的,可能迎接我是任务之一,此外,还有给其他布队送给养的任务。
槍兵们上马,撤退,因为双方距离很近,叛军的战马又相对精锐一些,两边的距离,不断拉近,照这么跑下去,感觉不等朝廷军跑出谷底平原的范畴,就要被敌人给完成分割包围,到时候,骑兵贴脸,G98就无法发挥作用了,当刺刀用,还不如马刀好使。
郑宝宝和小奴也跟着叛军骑兵的尾巴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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