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来来,都拿碗来,别嫌味腥,有的吃就不错了!”
陶宛娘吆喝着,给每个人的碗里都舀了兔血豆腐,可惜没有葱花,否则浇上辣油,可不就美味极了?
也不说腥味了,这兔血豆腐入口是有凝实感的,自然也会有饱腹感,几人哪敢嫌弃啊,特别是凌家兄弟,看自己娘的眼神,都快要感动地哭了。
怎么这逃荒的日子,过的比村里的时候还要有滋有味了?
“娘,这兔血豆腐……二狗能吃吗?”周小云弱弱问道。
孩子还没牙,一路上能填肚子的,米汤跟泡成糊糊一样的馒头,现在能有个荤腥,周小云就想给自己儿子补一补了。
小孩子能不能吃……陶宛娘犯难了。
“别让二狗噎到就是了。”
陶宛娘顿了顿才开口说道,当下这世道,养孩子也精细不起来,这兔血,总不会有毒就是了。
周小云见状,立马把兔血豆腐捣碎,混着水给二狗喂。
这一耽搁,上路的时候,日头都老高了。
不过肚子里有点荤腥,凌家兄弟推起板车来,劲儿都挺足的,而两只兔子,也让一行人吃了好几顿,这般又走了几天,几人又遇上了一些流民。
陶宛娘看着这群面黄肌瘦的流民,心里有些警惕。
全部都是青壮年,有男有女。
“罗老大,我认得这个老婆娘,你看他们带着三个小娃娃,手头肯定有吃的。”
耳熟又突兀的声音让陶宛娘心底警铃大振,眯着眼睛看了看,这男人不就是之前遇到的吗?
而随着男人的话语,对方一拨人看过来的眼神,就充满了恶意了。
“我倒是谁啊,原来是在我面前磕头求饶的龟孙,怎么,找到了新的山头了?”
陶宛娘讥讽说道,“就不知道这一次,你是不是又会坑人,是准备杀了人抢人衣服还是鞋子了?”
陶宛娘估摸着对方人数,对方的人瘦儿吧唧,自己这边好歹不像饿死鬼。
然后擒贼先擒王,那个叫罗老大的,她一菜刀应该可以对付了!再不济,自己一个菜刀一抵二,两儿子,个高劲大,一抵三总行吧!
菜刀在日光下泛着寒光,陶宛娘哼哼冷笑。
“来啊,我可不怕你们,这世道苦,谁不是熬着熬着过的,怎么着,你们就想着把苦痛都往别人身上推吗?”
拿着菜刀的陶宛娘,站在板车上,斗志昂扬,迸发着蓬勃生机。
罗老大就是这群流民的首领,正如陶宛娘说的这样,他们这样的人,为了在逃荒路上活下去,没少做一些坑别人的事情。
看着吃软不吃硬的陶宛娘,还有两个个子高大的男人,罗老大也在纠结。
晒干的狼头高挂在板车上,狰狞的很。
两张完整的兔皮还能闻到味儿,这伙人,还有肉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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