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类的龙头老大,其地位无人能够撼动。尤其是阿迪达斯,他们生产的运动服和运动鞋甚至在前苏联掀起过一股热潮。八十年代莫斯科奥运会,苏联运动员穿的运动服和运动鞋就是由阿迪达斯赞助的,其新颖的设计和优良的品质使其大受追捧,迅速成为苏联运动员的最爱。不光是苏联运动员喜欢它,苏联成员也狂热地追捧它————好吧,二者好像没什么区别,因为当时苏联大多数运动员都是身兼二职,在赛场上他们是奋力拼搏、为国争光的国家运动员,离开了赛场他们就是为了争夺地盘不惜喋血街头的打手。比如说现在俄罗斯光头党老大伊万年科,他以前的职业就是苏联柔道运动员,还是国家队的。俄罗斯总统普京的柔道教练也是个蹲了二十年牢的老炮,教普京之前蹲了十年,教完普京之后又回去蹲了十年。在俄罗斯,给妹子介绍男朋友的时候千万别说是搞体育的,因为一旦这样说了,妹子不仅不会欣喜,还会吓得面色发白,立马走人!
正经人家的妹子,谁愿意跟混的亡命之徒处对象啊!
郁成还真不知道这些。没办法,家里没什么钱,入伍之前他不大可能接触得到这些昂贵的运动品牌,入伍之后基本上就是与世隔绝了,更不可能接触到这些,要不是刘艳见多识广,他还真认不出这两个鞋印是何方神圣。他盯着那两个鞋印,皱着眉头:“特种部队或者雇佣兵怎么会穿着运动鞋上战场?活得不耐烦了是吧?”
他没有接触过运动鞋,但是也知道这类鞋子只适合在赛场上大杀四方,穿着它上战场,那纯粹是活腻了。
刘艳说:“也不一定非得是特种部队或者雇佣兵呀,也可以是阿族民兵的。”
郁成一愣:“阿族民兵?”
刘艳有些无奈:“你从来都不看新闻的吗?我在来南斯拉夫之前就经常在报纸上看到关于阿族民兵的报道,不少阿族民兵打扮得非常新潮,一身的奢侈品,像这类价格昂贵的名牌运动鞋简直是他们的最爱。”
暴龙有点反应不过来:“他们……可是要打仗的啊,打扮得那么新潮干嘛?”
刘艳说:“炫耀呗,同时也是一种宣传,告诉那些没有参加民兵组织的人自己加入民兵组织之后就发了,鼓励他们也加入,一起发财。”
暴龙:“……”
还别说,真有这种可能。
郁成瞅着侃侃而谈的刘艳,突然发现这个给自己制造了一大堆麻烦的小记者好像也不是一无是处。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