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物虽然无法指证谁是惯偷,但它存在的意义,就是在证明第五正的推理是正确的,那名惯偷在指纹提取处留下指纹的可能性几乎趋近于肯定。
这种一战功成的快感,也使得曾雅言和谢双成感到十分的亢奋。
谢双成的快乐,自然是因为困扰他许久的惯偷案终于打开了突破口,至于曾雅言,则是因为一种信任关系的建立。
此时曾雅言看向第五正的眼神已经彻底变了,那种对于才能的肯定,似乎正在成为一种本能。
……
一众人正在等待指纹对比结果的过程之中,第五正的手机兀自“嘀嘀”响了一声,是一条聊天信息。
钱大侦探:偶像,经过这一天一夜的全面摸排,l市的所有二手交易市场都已经翻遍了,确实找到了图片中的项链、耳环、香奈儿挎包和女士手表。
钱大侦探:可找是找到了,但这种东西同类品太多了,少的也有五六件,多的能有十几件,也不知道大神具体找的是那件?
看着钱书豪发回来的寻物反馈,第五正虽然有所预料,但难免也会有点小意外。
按照他的推断,一个能行杀戮之事的人,具备一定的贪欲很正常,犯罪集团之中的某个成员将被害人的财物拿出来倒卖,其概率应该不会太低。
这种倒卖受害者财物的情况大概率已经发生了,但这些犯罪分子的小心程度却大大超出了第五正的预料。
很明显,就算有犯罪成员私自倒卖赃物,应该也会在倒卖之前了解一下这件赃物的特异性,只有那种大众货才会拿出去销赃,根本就不会留下那种非常明显的特异性线索。
这种行事谨慎的作风,也从另一个侧面反应了犯罪团体的精锐程度。
虽然未能从赃物方面得到任何有效线索,但犯罪团体之中某位成员所呈现出来的心理状态,却让第五正仿佛看到了某种希望。
按照之前对于这个犯罪团体的心理分析,这个团体的行事作风是极其严谨且非功利的,可偏偏就有这样的一位成员,他冒着忤逆团队首领的风险,偏偏就要干倒卖受害者赃物的小动作。
这种具备极大风险的行为,直接说明了这名成员行为动机之强烈,已经达到了某种病态的程度。
这种病态,同时是以巨大犯罪快感为前提的。
其中一种快感,就是偷瞒着犯罪首脑私自行动;第二种快感,应该来自于销赃时的那种犯罪闭环快感。
正是基于这样的心理缺陷,更加让第五正能够确信,这个犯罪团体之内确实是存在内部突破口的!
在略微的思考了那么几秒钟之后,第五正便回复了一句:对于出现这些同类物品的商家,向他们询问一下,最近有没有类似商品的出售记录。另外,做好登记,我会抽个时间过去核查一遍的。
钱大侦探:大神,放心吧,同类物品近期出售的可能性我也一并做了调查,另外,这东西也不贵,我就全给盘下来了,大神想什么时候过来看都可以。
再次见识到这种壕无人性的举动,第五正同样陷入到无语状态,继续嘱咐了几句之后,第五正便放好了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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