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宅邸、铺面,值银四千五百两;在东平府也有几件店铺,一处小宅院,值银两千两;田亩若干,值银三千三百两;生药铺中所遗药物货品,值银七千一百两;家中所藏的古玩珠宝,值钱九千五百两;
其余皆是浮财,库中搜出金元宝五百两,银元宝四千两,铜钱八千三百贯,上好的锦帛绸缎百余匹;大厅地板起开,地库中搜出银铸“没奈何”二十二个,每个重二百斤,合银七万四百两;
此外还有放贷的文契,放在外面的银钱不计利息,单只本金,便值银一万二千三百两。
全部身家加在一起,合计十余万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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