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漆的一片,推开总裁办公室的门,一只高跟鞋精准飞过来。
要不是林舒身手好,就要用脸接鞋子了。
他接住高跟鞋,满脸堆着笑,“小姐,我是去大学城办事了,不是偷懒,你别生气。”
“滚过来!”
“你……你下手轻点。”
把大小姐气成这样,免不了一顿打,林舒只能忍着。
拳头打完,又上高跟鞋,白千寻气的脸蛋红扑扑,透着可爱的孩子气,她打得气喘吁吁,额头都出汗了,每天的运动量全靠殴打保镖。
“气死我了!”
“不气不气,再打一会。”
“饿的没力气了,还打什么,皮糙肉厚像头猪。”她气呼呼的伸出双腿,“给我穿上。”
“哦。”
一双白皙的长腿伸出来,林舒拿起高跟鞋帮她穿好,别误会,那不是大小姐勾引保镖的暗示,而是白千寻骨子里的熊孩子之魂。
林舒现在哄孩子的工作越来越频繁了。
穿好鞋,她把包包丢到林舒手里,意思是现在就走。
到了家吃晚饭的时候,白千寻问道:“你这几天查的怎么样,那个……那个杀手是哪来的,谁雇佣的。”
“额……没查清楚。”
“笨死了,你是保镖,这点工作都做不好。”
“杀手信息很保密,根本查不到,你再耐心点,除了晚上回家,白天不会有事,不影响你工作,有我这个第一保镖在呢,哪个杀手来也没用,你看那天晚上,他刚跟踪我们,我就发现了。”林舒厚脸皮的自吹。
白千寻偏偏信了,“算你有点用,能打赢天荒地老,其他的小角色,你就别磨蹭了,尽快解决。”
天荒地老?
林舒想了一会才反应过来,那是哄她睡觉时候,瞎编的什么天字一号杀手。
李布衣的出现,居然间接的帮助了林舒的工作,哄骗大小姐晚上乖乖回家,还能对他多了信任。他的工作就是要随身跟随,但白千寻因为讨厌他,总是有计划之外的行程,难以掌控。
现在好了,白天公司,晚上回家。
他突然觉得,这个杀手的存在,得继续编下去。
夜晚,林舒照例在自己的小卧室里做肌肉记忆的运动,大小姐推门进来,熟练的坐在床上。
“睡不着,聊一会。”
又要哄孩子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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