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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能做的就是看好自己的东西,然后对寡妇一家敬而远之!
孩子长大了,十八九岁,但名声坏了,而且村子里也穷。
所以这孩子就不愿在村里待,跑县城里去了。
从小娇生惯养的,又吃不了苦,所以在县城里就没什么正经工作。
慢慢的就和一帮混混混一块儿了。
整天是偷鸡摸狗的!
结果有一天偷大发了。
这孩子和这帮混混从一个客栈里,偷了一伙路过的人的东西。
这东西里有一部分是要送给皇上的贡品,这还了得!
很快,这伙人就被抓住了。
由于偷了贡品,包括着孩子在内都被判了杀头的罪。
关在牢里等着被砍头的时候,这孩子就想了很多,想到他从小到大的所作所为,直到今天被砍头。
这个后悔啊!
被砍头的头一天,县令还算仁慈。
告诉这帮要被砍头的,临死前可以满足他们一个不过分的条件!
这孩子想了想,就说临死前想见见他母亲。
县令知道了他们家的情况,觉得这孩子总算还是有点孝心,就派人去把他母亲接了过来!
第二天在刑场上,死刑犯的条件挨个都被满足了。
轮到这孩子了,县令就命人把他母亲带过来,让他们母子见最后一面!
寡妇看到要被砍头的儿子,上去抱着儿子就哭啊!
这孩子对她母亲提的条件就是,您从小就疼爱我,我临死前想再吃一口你的奶!
他母亲哭着就同意了,在刑场上就解开了衣服给孩子喂奶。
结果这孩子一边哭,一边犹豫了一会儿,然后上去一口就生生的把他母亲胸口的一大块肉给咬了下来。
当场就是血淋淋的一片。
他母亲一声惨叫,周围的人都惊呆了!
县令连忙命人把他们拉开,然后训斥这孩子,临死前竟然如此对待含辛茹苦把他养大的母亲,简直死有余辜!
这孩子就回答,他知道母亲从小疼爱他,并且娇惯他。
他三四岁,第一次偷别人家鸡蛋的时候,自己的母亲不但没有责怪他,反而夸赞他。
于是他就一次一次的偷,他母亲就一次一次的包庇他,夸赞他!
直到今天,犯下了弥天大祸!
他之所以今天这样做,就是恨!
恨他母亲为什么不在他第一次偷东西的时候好好的教训他,让他明白,随便拿别人家的东西是不对的。
让他明白,不告而取是为偷,而偷东西是犯法的!
那他就不会有以后变本加厉的偷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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