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软萌儒雅的美少年。
半妖与妖不同,化形的时候体型不会太大,而且,总有尾巴和耳朵收不回去,就比如,现在——
迷你兔变成了一个大约只到他肩膀的少年,脸偏圆,所以圆一点的大眼睛就显得格外萌。
白兔又天生自带眼线,耳朵也没法收回去,因为一时妖力失控,化形的衣服也有些大,导致司矜现在的手都伸不出袖子,却还要为了不掉下去,含着眼泪,紧攥着他的衣袖。
临渊眼眸微斜,正好能看见司矜那隐在白衣下,紧握的小拳头。
好小,一只手就能握过来。
狮王眸色微凌,不知想到了什么,呼吸放轻,獠牙都不自觉透了出来。
刚捡回兔子的时候,他的确用法力窥探过他化**形的模样,但没想过,比现在还可爱。
独属于食草动物的温软馨香在周身悄无声息的流转,诱的他很想低下头,对着脖子……咬上一口。
但兔子很容易受惊,还是先安慰的好。
这么想着,临渊便深吸一口气,摆手赶走狼下属,正准备摸一摸司矜的后背,忽然,刷——
兔爪抓破了他的衣裳,麦色手臂上留下了几道带血的爪痕。じ☆veЫkメs? ?
然后,少年又化作迷你兔,从窗户消失,独留下狮王垂眸,怔怔看着自己不重的伤痕。
顿了一会儿,临渊终于起身,通知属下去找兔子,自己则拿了一点药,轻敷在伤口上。
这种药,可以让伤口愈合的更慢,等多愁善感的小兔回来,就能更好的,唤起他的愧疚心。
这个时候,他就要温和的摸摸后背,亲亲耳朵,让迷你兔好好看看,真正的好男人,是什么样子!
这么想着,临渊的心情终于好了起来,垂下眼眸,安然包扎。
可伤口都包好了,茶也喝了两盏,就是不见属下来报。
他有些急,从椅子上起身,正准备自己去找,却看见狼下属着急忙慌的冲了进来:“大……大大王,整座山都找遍了,没抓到兔子。”
“有弟兄说最后一次看见他,是……是往镇子的方向跑去了!”临渊蹙眉:“哪个镇子?”
“就……就东边那个不夜镇。”
不夜镇?
不夜镇是这附近娱乐性最强的去处,青楼歌馆,杂耍梨园样样齐全,因夜晚游玩的去客较多,从不落灯,因此得名。
当时兔子被卖掉的地方,就是不夜镇。
哗啦——
临渊暗自咬牙,手上力道一加,竟是直接捏碎了虚握着的木盏,狮爪横生。
他去那里做什么?难不成还想着遥岑那个混蛋?
非得吃点亏,在前情郎那边丢了性命才罢休吗?
罢了,不省心的兔子,他自己去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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