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小朋友也很乖”
这是梁志超和焦老师说好的,妈妈来接他们的时候,一定要告诉妈妈,他和弟弟今天表现的好不好,有没有乖乖听老师的话。
一家子开开心心的回家,一进家门,梁振国立刻把包里藏了一路的东西拿出来,抓在手上,朝着苏舒一挥。
满脸那叫一个的得意的呀
“我就说你猜错了吧?真的不是钢笔,是丝巾,百货买的,销售员说现在的年轻女孩都喜欢这样的款式,这条水粉色的就只有剩下我手里这一条了,我运气好,被我买到了。”
梁振国说起话眉飞色舞,“胡余生一开始也建议我买钢笔,但是我觉得送钢笔老套,不新奇,你看,真要是送钢笔,你一猜就猜中了,多没意思。”
水粉色?
压根就是艳丽的玫红色。
传说中的死亡芭比粉,还带着死亡荧光。
苏舒的血压一下子就窜上来了。
这还不如钢笔呢。
这男人,哪里来的自信觉得这个礼物新奇了?
还运气好,分明是被销售员忽悠了,那是捡着没人买的这一条,被他梁振国给买了!
不生气,不生气。
气出病来无人替。
除非真的忍不住。
忍不住也要忍得住,男人的积极性不可以打击。
除非真的受不了……
苏舒在心里一个劲儿的给自己洗脑,可是一对上梁振国那高兴的样子。
她自己气着气着,没忍住,站在那看着他,噗嗤一声,笑了。
除了觉得生气,这事也确实相当好笑。
梁振国自己没觉得他挥着丝巾的样子多滑稽,但是落在苏舒的眼里,他就是二十一世纪老年旅行团的其中一员。
梁振国停下来了,看着笑的不停的苏舒,转头和三个孩子说,“你看给她高兴的”
说着,梁振国就要把丝巾系在苏舒的脖子上,“我给你戴上看看,一定很衬你。”
“可千万别。”苏舒抬手阻止,“这么好看的礼物,我一定要小心的珍藏着,以后留给我儿媳妇,一定要让这条丝巾代代相传。”
“儿媳妇想要丝巾,让两臭小子自己给他们媳妇儿买,我买的,就给你,其他人谁都不给。”
梁振国义正言辞的教育起苏舒,“你这种有点什么好东西就要当传家宝似的藏起来的观念很不好,要改,好东西你得自己先学会用,也得自己先学会享受。”
“梁振国,笑死我对你有什么好处,你个大傻子。”苏舒眼泪都快被梁振国笑出来了。
“我看是你高兴成个傻子吧?”梁振国强势的抓开苏舒拦着的手,就这么把丝巾给她戴上了。
然后还拉着她进房间照镜子,搂着她的肩膀,让她左左右右的照了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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