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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一十二章 告官!(求订阅)(第3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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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弯下了身子,左手拍了拍裙子,仿佛在拍裙上的灰尘,但就在那一刹那,他的另一只手,却飞速伸到了一旁,把不远处一块散发着莹莹紫光的玉石抓在了手中。

眼中满是贪婪之色。

郑升起身。

脸上并没有露出任何异色。

他扫了眼四周,确定没有人发现,这才把玉石藏在了袖间,么身份就吃什么样的食物,穿什么样的衣服,一切都有规定。

而商人属于‘市籍’。

他们的社会地位比工匠还低。

在秦朝,经商破产的,要被收为官奴。

《商君书·垦令》也要求加大对商贾的限制,认为如果没有丰厚的利润可赚,商人就不愿经商,只好去务农。而且商人一少,就没好东西可买,百姓们没什么享受,也可以避免浪费粮食。

在大秦商人一直都受到歧视性对待。

明的暗地都有。

始皇对商贾没什么好感,虽然尊崇巴清,但巴清更多的是一种对妇女品性的倡导,而在大秦立国之初,始皇就规定了‘七科谪’即徭役的七种优先征发对象。

七科谪里四种跟‘市籍’有关。

分别是商贾本身、曾拥有‘市籍’者、父母有‘市籍’者、祖父母有‘市籍’者。

秦朝每次征发百姓,首先征发的就是‘尝逋(bu)亡人、赘婿、贾人’这三类,其次才是普通黔首。

商人的地位如此低,又如何能穿织锦衣裳?

至于薄姝提到的那块玉,他自然是看到了,不过他对玉石没有什么兴趣,自然绝不会有问题,也绝对不会有其他人混入,结果,当场就被接二连三的打脸。

更可气的事。

这人还恬不知耻的把虎头珩给捡走了。

郑升不减走虎头珩,他暂且还有说辞,但郑升这一捡走,岂不是当场宣告他的计划彻底失败?

而且是失败的不能再失败了。

他如何能不怒?

很快。

一个奴仆就颤巍的过来了。

“公子。”

田安冷眼看着这名奴仆,当即一脚踹了过去,怒骂道“我前面怎么给你说的?”

“不准放人过去!”

“你又是怎么给我做的?”

“当着我的面,就放进来了一个,你是不是以为来了咸阳,就可以不把我放在眼里了?”

“就算是咸阳。”

“你既然是我的奴仆,那就一直都是我的奴仆!”

“我想你死,你随时都得死!”

“你们或许对秦律不了解,那我今天就告诉你,秦国有一条律法规定,家长、主人是有权申请处死子女、奴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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