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兵法,先哲思想全给看了,说不定,过不了几天你就可以升为团长,如今这个位置非常缺人,有能耐的不多…
几大首长,个个都有特点。像孙元首,打海仗非常凶猛,不要命的海盗;唐元首,搞情报功夫最为了的,而且还是一个文人,考过秀才;王首长,虽然是郑首长的玩伴,但他也是一个狠角色,随机应变能力强…
但他们都有个共同特点,都读过书,即便孙元首看起来像无赖,虽然做不出秀才文章,但他书信完全没有问题。”
邓世安当即反驳道:“你当然觉得容易,我杀过人打过仗,就学不进去了,还不如练武让人觉得舒服。会几个字就够了,哪需要这么多,又不是去考秀才,这种文绉绉的事情,还是交给你们这帮读书人干差不多。”
正当两人聊天的瞬间,远处传来了马匹嘶叫声,好几个匪兵骑着马匹冲出了士兵的包围,往远处逃窜。
随后的枪响此起彼伏,将几个骑着马的匪兵打了下来,但还有一个,拼命驾着马狂奔,很快就冲出了燧发枪准度范围。
“快,来复枪给我!”
彭韬直接伸手向旁边的护卫要枪。
接过已经装好弹药的来复枪之后,就单着眼睛瞄准远处逃跑的骑兵,连呼吸都停了下来,然后扣动扳机。
砰了一声,不到一秒时间。
远处的骑兵抽搐一下,就倒了下来,马匹也过了不久就停了下来。
而后被追了过去的士兵牵回来。
“好枪法。”邓世安鼓手叫好。
“弗格森步枪后装来复枪,帕特里克·弗格森,一位英吉利军官设计的,精准射程在147米,也就是一百步左右。你看怎么样?小弟我这读书人枪法不赖吧。”
彭韬笑着说道,然后将来福枪递给了身旁的护卫。
邓世安好奇的问道:“你这哪里学来的?”
“上一年年头,郑首长新办了一个新式讲武堂,小弟我就进去学习一番,里面的东西很实用,比如使用来复枪,三点一线,在计算好弹道与距离,就能百发百中。”彭韬顿时都有些飘了起来,感觉说起来也倍有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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