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想翻开看看。
可院外,却传来了吵闹的声音,似乎还有打砸声!
我也来不及收拾东西,就把两本书给塞衣服内包里头,就匆匆跑出去了院子。
这会儿天都到傍晚了,王家的人还没来,村里头的人已经聚集了一些,等着看烧王梦琦的尸体,看热闹的都不怕事儿大!
吵闹的来源,是老柳家的侄子柳志,以及那个年轻的少妇。
他们两个正围着刘文三破口大骂。
他们的意思是说,老柳是因为刘文三才死的,要不是天天去给他拉尸体,怎么会撞上这样的祸患?
结果刘文三还想早点儿埋了老柳的尸体,都不想让他进家门,好歹这事儿被柳志他们发现,给拦住了。
他们认为,在老柳丧命这件事情上,刘文三是要负极大的责任的!
害老柳的尸体刘文三是捞上来了,赚足了他捞尸人的名声!
可老柳死的冤枉啊!
必须得给他们三十万精神损失费!
不然的话,他们就不让老柳下葬,还要把棺材抬到刘文三院子里头!
在刘文三家门前摆丧宴!
我大致听明白了这些,就觉得,给老柳丧葬费是天经地义。
可开口就要三十万精神损失,这不是讹诈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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