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开的公司,但是开了一年多之后,王铮便把公司给独立了出去。
当初我也没有多想,总觉得两个公司肯定要比一个公司好,但王铮单独独立出去之后,我的公司就接了一个大单,就是那个二百万的合同订单,当时因为这个我还觉得对不起王铮呢,没事还老是请王铮吃饭,帮助王铮的那个新公司。
如果这一切真的都像是曾卓说的那样,当初是王铮搞的我公司破产,那当初他提前独立出去,也就说的通了。
只不过我不明白的是,这么做对王铮能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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