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激活了佣兵系统,沈飞也不打算回国过太平日子。
如果能够招揽一支雇佣兵小队的话,对他而言是一件好事。
当然,前提是队友得让他满意。
否则的话,一切免谈。
..........
“还有我们。”
就在这时,三个穿着沙漠迷彩,面带笑容,风尘仆仆,拎着啤酒的雇佣兵,大步流星走了过来。
沈飞抬头看去,眼前竟然都是老熟人,之前同属一个战斗小队。
三人分别是,身高190,身材魁梧,皮肤黝黑,来自中非国家,代号金路德的黑人佣兵。
这家伙的偶像是曾经带领黑人崛起的马丁·路德金,有事没事总爱整点马丁.路德金的语录。
就连金路德这个代号,都在向那位伟人致敬。
第二个是身高170,微胖,留着金色胡须,来自俄国的雇佣兵,代号老夫子。
他是战斗小队中年龄最大的成员,战场经验极为丰富,聪明能干,军师一样的存在。
据老夫子自己所说,他参加过两次俄国跟车国的战争,有着丰富的巷战经验。
沈飞丝毫不怀疑老夫子话里的真实性。
因为,就在几天前他们被围困时,老夫子曾经把敌人的头颅,绑在了rpg导弹上,向敌军发射了过去。
是个绝对的战争狂人!
第三个佣兵代号鸵鸟,身高174,塞尔威亚人,胆子不大,但是很仗义。
平日里总喜欢吹嘘自己,有事没事就喜欢装逼。
这家伙最大特点,就是在向别人介绍自己的时候,总说自己来自南拉夫,而非塞尔威亚。
尽管,南拉夫已经是一个在地图上都找不到的国家。
“原来你们是有备而来啊。”
沈飞站了起来,无奈的看向四人,调侃道,“都已经商量好了才来找我?我非常怀疑,你们是不是找不到其他合适的指挥官了?”
“no,no,no,伟大的马丁·路德金曾经说过,昧着良心做事,是不安全,也是不明智的!”金路德连忙摇头否认,解释道,“事实上,我也是才刚刚决定加入这支佣兵小队。”
金路德问:“想知道我加入的原因吗?”
沈飞点了点头。
金路德耸了耸肩,继续说道,“那是因为,郁金香告诉我,她已经邀请你成为了这支小队的队长。”
好家伙!
还是先斩后奏?
沈飞看向其余两名佣兵。
鸵鸟郑重的点了点头,说道,“修罗,我不得不承认,金路德说的是对的,当然,你的指挥才能,也就比我高那么一点点。”
如果你不想担任队长的话,我想很乐意担当这个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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