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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创造世界的感觉。
和文字无关,和技法无关,和题材无关,我享受创造某种东西的感觉。
小时候我喜欢玩麻将,用方方正正的材料堆叠城堡和飞船;亦或是用沙,在海滩上划出虚拟的国境线。
再长大点喜欢画画,尽可能地用画笔画巍峨的山,城堡,腾空的龙与一些我自己都不知道究竟是什么的怪异机器。
更大一点喜欢阅读小说和打游戏,沉浸在或许存在,或许不存在的世界和环境里,汲取前辈创造出的世界中,那些我未曾想过,令我赞叹喜悦的养分。
在我还未长大的时候,我就已经提起了笔。
第一次提笔是小学,那个时候刚刚看完《见习魔法师见闻》和《迷失大陆》,因为是盗版印刷,所以书名其实是《半血亲王子》和《八眼魔王》,而主标题都是哈利波特。
名字不重要,共通的是一个全新的世界,不同的逻辑,前所未有的人文文化,以及瑰丽的景色。
那是那个时代的经典,看完这两本奇幻的我心中迸发出了前所未有的创作热情。
最开始是用笔来画,尝试复刻出小说中人物的形象,战斗的场景,那些魔法的绚丽以及宏伟场景给予我的震撼。
很失败。
我或许没有绘画的才能……也可能是没有系统的学过,总之结果很糟糕,画的东西太过童趣抽象,以至于难以用言语描述,除了自我感动外并无意义。
接下来,没过多久,我就放弃绘画,尝试用文字复刻。
简单说,就是中译中,自己提笔,临摹其他小说的结构,尝试写一个我喜爱的小说。
我又失败了。
仔细想想也是,十岁不到能写出个什么玩意,虽然那时候我作文写得蛮好,但作文和写小说显然是两码事,这种黑历史我烧的干干净净,现在想来有些可惜,但那时候的我还没有面对失败的勇气。
于是十年后我才再次提笔。
失败,失败,总是失败……在阴天神隐之前,我曾有几个名字,那些名字创作出的世界大多都毁于我自己的幼稚和懒惰,有着不可挽回的巨大错漏,因为它们的创作者从一开始就充满了急躁与过多的想当然。
最重要的是写了几章后就不更新。
而这一次,我没办法用我还小这点来欺骗自己。
不行就是不行,不好看就是不好看。
错了就要改,不会就得学。
得多读,多看,多写。
直至今日。
我已有进步,我已写完两本超过四百万字,甚至是五百万字的完本书,我学会了讲故事和世界的方法,我已经可以认真地写出不仅仅只有我自己喜欢的人与故事。
我已学会坚持,不再是过去的我。
当然,现在的我,还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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