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情来会更方便。
他的这个提议,让严鑫心动了。
住在宿舍确实挺不爽的,那么小一个宿舍,住那么多人,光那个气味就足够熏人了,另外,睡觉睡得也很不踏实。
对他这种睡眠质量不怎么好的人来说,有点不太友好。
搬过去住,那就属于两个人合租,他要出一半的房租费用,也就是一个月两百多块钱。
要是陈力真的如约定的一样,给一半的稿费自己,那当然负担得毫无压力。
就算只给百分之十的稿费,那也有几千块钱,分摊得起这个房租。
如果是一分稿费都不分给他,那他也没必要来分摊这个房租。
考虑了一下,觉得完全可以搬过去住。
只是不能确定陈力是在说客套话还是真的这么想的,也就没有马上答应,笑着说道:
“你现在事业算是成功了,现在可以考虑爱情了,租了一套房子,找个漂亮的妹子一起住不更好吗?我过去当电灯泡不好吧?”
陈力很奇怪的看着他:“这本书的数据这么好,我不把精力都用在码字上,去找漂亮的妹子,那不是傻吗?漂亮的妹子什么时候都能找,这个爆火的机会,错过了可就没有了。”
严鑫看着他,很感动,很感动。
这真是一个值得让所有的资本家都疼爱的码字工人啊!
说道:“你这么努力,要是不火,老天都不答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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