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一瓶酒下去,普森脸也红了,放酒瓶的动作很明显不受控制,这也让许多人来了兴致,要看看这个步兵军官接下来会怎么样。
普森面色潮红,左手掌狠狠拍在座位上,然后抓起准备好的匕首照着四个指缝连连戳下去,匕首的利刃仿佛在闪着光,来回几下便扎了十次下去。
接着,普森丢下匕首直视着骑兵军官的眼睛,还是那个微笑:“该你了。”
这十次很快,等周围人反应过来了,又是一阵欢呼声。
接着这个机会,普森继续胁迫:“我到要看看,是近卫步兵更有胆子,还是你们骑兵更有胆子。”
那位骑兵军官如同在看一瓶子毒药一样盯着面前的酒瓶,再次吞下去唾沫,抄起酒瓶开始灌。
瓶子里的酒一开始飞速减少,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变得缓慢,感觉这个腮帮子鼓起来的家伙马上就要不行了。
如同所料,骑兵军官再喝了一半多后很是吃力,原本垂直的酒瓶也开始有所倾斜。
普森在一边继续冷漠地微笑。
骑兵军官手一抖,酒瓶离开了嘴巴,周围人猛挤上去又给他塞了进入,这一次,有近乎一半的酒顺着嘴角喷了出来。
可他明显不服,丢开酒瓶子晃晃悠悠的撑着座位,大脑里也明白这次丢人丢大了。
也不知道他当时想了些什么,反正是快速抓起马刀就要离开。
这普森可不会同意,跟着拿刀对准了骑兵军官的脖子,速度之快令人来不及尖叫。
“滚!”普森冷冷的说道。
这声滚是被骑兵军官听进耳朵去的,可他像没听见一样反问:“什么?”
“我说,放下马刀,然后走。”
“好吧,你赢了。”骑兵军官感觉心里舒服了很多,在一阵嘲讽声里离开了。
这里只是众多小角落的一个插曲,属于为大家助兴的那种。
时间继续推移,某一刻,整个角斗场沸腾了,杂七杂八的声音整合成了欢呼声,所有人高昂地喊着万岁。
那是国王到场,正在向自己的人民致意。
普森一手一把军刀,双臂高高举起来大声呐喊:“国王陛下万岁!”
他实在过于兴奋了,以至于有人拍他的肩膀也没有感觉到,非等那个拍他肩膀的人凑单耳边喊出名字来这才注意到。
不知什么时候,在自己身后已经站了一个披着灰色长袍的人,脑袋也被帽子罩住看不清脸。
这个时候,大多数人都会去问一下来人是谁,可普森偏偏不,他直接凑进帽子里面看。
这个被遮蔽的严严实实的正是贝蒙家的大女儿贝拉。
“是你呀小美女,穿成这样出来是怕捕获男人的心吗?”普森笑吟吟的,“那我可告诉你,你这个样子更让我心动。”
他毫不避讳贵族间的礼节,放在他这种家庭,这样的话那就是不堪入耳的淫词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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