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这给普森气的,一只手过去拎他,边拎边愤恨:“我的笔记本!你个蠢蛋,要是这个信湿了,老子一准打死你!”
重回田埂的书生百口莫辩,身上脸上都是泥,战战兢兢地拍打笔记本上面的泥渍。
可惜,笔记本上面的东西无论如何都清理不干净,脏兮兮的手只会弄出新的痕迹出来。
书生已经吓坏了,腿直打哆嗦。
普森抢过笔记本,一页一页的翻,好在只有表面和侧面有水迹,可还是心疼无比,那是连夜赶出来给贝拉的回信。
他抬手就要打,书生忙两个胳膊举起来防御。
巴掌着亮几下,普森放弃了,拿出一支笔,连同笔记本一股脑塞给书生,并放出狠话:“我那封信湿透了,你得给老子重新写,要写的声情并茂,写完了老子还要检查。”
书生算是逃过一顿毒打,望着笔记本上根本没有湿掉的那页信,有些想哭地冲动。
战友们打他身边路过,不是坏笑就是不怀好意地摸摸肩膀。
副队长从稻田里爬出来迅速追赶队伍,路过书生时诡异一笑。
这个队伍很有特点,队长怎么来,士兵们怎么学。
就比如有一个老兵和一个新兵。
老兵身上背着一杆步枪,也只有这么一把枪而已,晃悠着身子甩着不知道哪里找来的一根木棍。
老兵身后跟着一个新兵,新兵背上鼓鼓囊囊的,有两个行军包,两把铁锹,一把斧头和一杆步枪,走起路来遮天蔽日。
新兵来到这支小分队没多久,他走路走累了,费了好大力气才在背囊里面扯出了一个纸袋子,袋子里面是家里给寄过来的牛肉干。
他走着晃着吃着,捏着两根手指夹起肉干来,一小口一小口的。
吃的周围人眼馋不已。
老兵搂住新兵的脖子,这整个手夹在脖子和背囊中间,压的新兵一阵难受。
“兄弟,你知不知道前天晚上你惹了多大麻烦?”老兵眉宇间都是叹息。
他们几个前晚结伴去了谷地,在一家夜店里面玩到了后半夜才回来。
新兵心里一紧,思考着回答:“我惹麻烦了?”
老兵直咂嘴,拍拍新兵的头说:“你忘了?这可不对,那晚你也没喝多少啊?断片了?”
新兵用沾着油的手指挠挠脸,好像真的记不起来了。
“唉”老兵叹气,“我给你回忆回忆,那天晚上咱们是不是看见了两个女的?”
新兵轻轻点头,似乎有这么回事。
普森听着对话,也不去管,眼睛看着前面,前面的田地里面已经有人在忙碌了。
老兵点头:“对吧?你也想起来了。你知不知道那晚喝了酒后你去干了什么?你把其中一个按在墙上啊!兄弟,不得不佩服,你是有胆量的,我就干不出这个事。”
新兵听了目瞪口呆,他不确信是不是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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