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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七章 陷营(第4页/共5页)

因为名义上独立成营,也能更好地吓唬新兵,谷白桦便替他向关盛云讨了个游击的虚衔——游击以上,副将以下,便可以称为“将军”了。

明朝军制,一军最高首长是总兵官,正二品。获得总兵官任命叫做“开镇”。类似于今天的“军”或“师”(不能抠死理哈,不可能百分百精确对应),总兵官约类似于军分区司令。明朝的总兵职务比较值钱,总共只有二十几个。总兵官被称为“大帅”。

副总兵叫“副帅”,也叫副将,从二品。获得副将任命叫“开协”。“协”类似于“旅”——后世张之洞、袁世凯等采用西洋军制训练新军,“协”便直接改称“旅”了。

再以下是参将,正三品。游击,从三品。这二者都可以被称为“将军”。明朝的军制很多时候没有严格区别,看军头,也就是总兵官的个人能力:你能从朝廷兵部那里争取到多少粮饷是你的事,兵部会时不时“勘验”,就是数人头,兵部承认的才发饷、朝廷不认你也可以自己养兵,但费用是你自己的——这点以后我们会详细说到。所以,一个参将可以统带几个战兵营,也可以只带一个。游击理论上可以带一个营,你有本事带俩也没人管。

下一级是守备,正四品,不过用的不多,后来到了清朝,这个官职就逐渐给废了。再下面就更乱了:有的部队千总、副千总、把总(也叫百总,应该是口音问题,都落到书面上了)、副把总、果长这么下来;也有的千总、把总下面是总旗官、小旗官……

造成这种混乱的根子在朱元璋那里。老朱犯财迷,希望养兵不花钱,于是建立卫所制度:全国太平了你们都解甲归田种地去吧,自己吃自己,别吃朕的粮。再有战事就放下锄头拿起刀给朕去砍乱臣贼子,砍完了回来继续种地……因此明初的军制是省一级军事领导叫都指挥使(副手按级别叫都指挥同知、都指挥佥事)、军事单位叫都指挥使司;府一级(地级市)军事领导叫指挥使(副手按级别分别叫指挥同知、指挥佥事),军事单位叫卫,比如天津卫、威海卫;州一级(省直辖县)军事领导叫千户(副职叫副千户)、军事单位叫千户所;县一级军事领导叫百总(副职就是副百总)、军事单位叫百户所;百户所下面有总旗、总旗下面有小旗……

理想很丰满,现实更骨感。老朱想的美,不多久便走了样:军头们陆续都把屯田的收入收进自己腰包,到了明朝中期,所谓的军队就完全蜕化成种田的农民了——因为算世袭的“军户”,有人身依附关系,其实就是农奴。至此,所谓的“兵”,都不会打仗了。这也是很滑稽的一点:明朝理论上的“兵”,事实上成了“民”,农民。

敌对势力总是亡我之心不死,仗还是要打的。“兵”不行了,那让谁打仗呢?

“民”呗。

这就是募兵制,募兵于民。注意,这些募来的“兵”,可不是“军籍”,都是民籍!所以,在朝廷那里,他们统统算“民”。不过,很多人已经成为职业军人,不会种地了。这是明朝军制很让人无语的地方:“兵”是不会打仗只会种地的农奴、“民”是只会打仗不会种地的“兵”。

“兵”是农奴,“指挥使”等“将”,自然变成不会打仗的地主、会打仗的“民”由谁领导呢?职业军官啊。所以,总兵、副将、参将……等另一套军制便应运而生了。

本来这套系统都是临时性的,干完活就解散,但再后来,包工头(军头)们不干了:俺们不是杜蕾斯,凭什么用后即弃?不行,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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