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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部《围城》 第二十二章 张十三(第2页/共3页)

张十三,就这样懵懵懂懂的进了童子营,终于变成了一个贼娃子。

大王打仗更厉害。就是不管不顾的一路冲过去,像山洪一样。前军都不怕死——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家小都在后面的老营里,自己不拼命,全家都活不了;后面的老营也不会掉队——他们的指望:父亲、儿子、哥哥兄弟们就在前面,所以拼死也会跟上来。

这样的打法当然会死很多人,可大王手里最不缺的就是人命啊!用大王的话说:粮食都带走,房子庄稼地一烧,还不是要多少人有多少人!

但大王在庐州府碰了硬钉子。周围的集镇很多,为了多抢些东西,各部散得太开了。末了又想起来怕守军烧府库,也有些轻敌,仓促间下令攻城,结果遇到顽强抵抗,填壕沟的炮灰死了满地不说了,四个营砸上去,到了天色发暗,还是仅仅在城墙上占了一小块地方便胶着起来,这时拼的是运气,更是士气,就看谁能撑到最后——而此时,大王只剩下手里扣着的一个亲卫营了!

大王也没了主意,情急之下把无甲的童子营顶了上去,本没太多指望,能分散些守军精力多争取点时间便好——死个人还少张吃饭的嘴呢——看看有机会就再砸上亲卫营、实在不行趁黑跑路也来得及……自己年纪最小,跟着大伙儿空手爬上城。拿刀的半大孩子们吸引了所有人注意,被自己从人腿&缝里钻过去,为了躲开刀枪,攀上了旗杆——结果不小心把旗子扯了下来!

转眼间,各段城墙上的守军一下子全崩了,城破……

大王远远看到旗杆上那个小不点,拍着大腿乐坏了,等再知道自己也姓张,更高兴,当众收为义子。这天是八月十三,于是,便有了这个名字。

那一天的记忆,定格在大王,哦,义父说,“不用回童子营啦”的那一刻……然后满满一大碗酒灌下去,自己便啥也不知道了。

再然后,贴身小厮、亲卫、亲卫队长……一步一个脚印跟义父十六七年不说了,自领一军独当一面南征北战也有七八年了,啥时候让义父失望过?姓关的不过是个官军的狗军头出身,虽说带了几千号人马投过来,还不是实在走投无路了?还不到几年光景,凭啥跟自己一样捞到个“制将军”的名头平起平坐?当年,爹就是死在这帮狗官军的手里……

这些年,甘陕、四川、湖广,两江……足迹踏遍多半个大明,时光荏苒,又再次回到自己的出生地,不禁百感交集。尽管口音已经变得南腔北调,安庆府毕竟是故乡,心底多少还是有些感情。庐州府更是自己发迹的吉地,当然不愿意被姓关的屠成一片白地——那他娘的得多丧气啊!所以派了一营兵过去看着点,就算姓关的误会咱去抢功劳又能怎样?义父心里有数呢。

打下望江县城挺轻松的。城墙年久失修,好多地方墙砖都风化没了,直接露了土,县令领着几百衙役壮丁能抵抗多久?呵呵,衙役!真是念书把自己念傻了:衙役们能信么?那是贱业,子孙都不能科举的!所以是世世代代父子相传。你是流官,当几年太爷拍拍屁股走了,他们祖祖辈辈可都要留在这里,能跟你一条心么?这不,刚刚摆开架势还没开始攻城呢,城门就开了,县令被自己的衙役绑了送过来……

狗官还挺有骨头的,杵那里一个劲儿的骂。呵呵,老规矩了,不等自己吩咐,二狗子一手揪着头发一刀捅进嘴里搅几下,舌头牙齿稀碎,骂不出来了吧?狗官没一个好东西。再说了,自己要是落他们手里,只能更惨。所以,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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