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就直接报价三万枚金币。
“常风,有钱也不能这样浪费。三万枚金币,买一个魔种混血不值得,有这钱,都可以雇佣一支军队了。”
常风看了钟无艳一眼,心头暗道:“没钱了,大不了再找廉颇交易。反正小黄书,我要多少有多少。”
“常风,你不会和其他臭男人一样,也贪念这魔种混血的美色吧?”
常风看了虞姬一眼,然后一本正经的说道:“像我这样的正人君子,怎么会被她的美貌吸引。我是对她的身份感兴趣。万一她就是妲己,我们没准能够凭借她找到朝歌宝藏。”
“我们得到了朝歌宝藏,就能防止朝歌宝藏落入到像项羽这种野心勃勃的人的手中。如此一来可保大陆平安。”
虞姬重重的点了点头。
常风的形象又在虞姬的心头高大了几分。
“我出五万枚金币!”
常风直接将价格叫到了五万,紧跟着常风走到窗户边,说道:“有本事,你就继续往上加。”
隔壁沉默了片刻,才报价六万金币。
六万金币这已经超出了拍卖场的预料。
在拍卖场的预估中,笼子里面的魔种混血,虽然优秀,但最多拍卖一万枚金币。
原本对常风恨之入骨的拍卖主持人,如今已经完全改变了对常风的看法。
原来常风是友军啊。
见到常风久久的没有再次竞拍,程咬金不由对着常风问道:“常风兄弟,我们不继续往上加价了吗?”
“不加了,看对方势在必得的样子,我选择成全对方。”
“那这混血魔种我们不要了?”
“买不到,我们可以动手去抢,不要忘了这里是无主之城。”
常风一脸轻松,却不知道隔壁一名银色短发女子,几乎咬碎了自己的钢牙。
这女人身穿白色的上衣,黑色的皮裤,看起来英姿飒爽。
“六万金币一次,六万金币两次,六万金币三次。我宣布,第十二件拍卖品被二号包厢的客人成功竞拍!”
“姐,六万金币几乎是我们的全部身家了,买这个魔种混血,值得吗?”
女人的身后传来一名年轻男人的声音。
年轻男人的腰上别着一把长剑,身后系着一块黑色的披风,模样看起来非常帅气。
“这件事情,你别管,一切我自有安排。”
“姐,他害得我们损失了这么多金币,我们要不要给他们一些教训?”
“我的长剑最近经常受到星辰之力的召唤,已经忍不住想要出鞘了。”
年轻男人生性好战,但是跟在女人的身边,他一直难以得到施展拳脚的机会。
“我说过,这件事情不用你管,一会儿离开拍卖场,你就直接离开无主之城,去稷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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