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曹秀略显心虚的开口。东西都是别人写的,他负责整理誊写。这功劳他要一半,应该不算过分吧?
“还有一半呢?”
“没了啊……”曹秀叹息道:“我先前想的是把五谷六畜百蔬全都记录下来,同时将我这些年种田的心得附在上面。可后来发现这活实在是太费力咧,就总是想着明日再写。”
“那明日呢?”
“明日复明日啊!”
“……”
“……”
秦始皇与王翦对视了眼。
天杀的曹贼啊!
明明身怀大才,却执着于钱财小道,浪费了他这身的本事。就曹秀所言,他这本书若真能著称,天下黔首都得人手一本,就与那《日书》相当。
“你们俩这眼神啥意思,你行你上啊!你知道这玩意儿要写多费时间吗?禾、黍、麦、稻、稗、菽、枲、麻、瓠、桑……这些全都得实地去考察,不同的地方就有不同的种法,得因地制宜耕种。”
曹秀是侃侃而谈。
而后,无比认真的拍了拍二人肩膀。
“所以,这个流传千古的好事便交给你们了。以后我说白话,你们负责给我润色记录,没毛病吧?”
“……”
“……”
曹秀现在也是略显心虚。
他虽然是穿越者,但至今也没啥主角光环傍身,全都是靠着偷奸耍滑方能攒点钱粮。像这类农书,其实古代有很多本。比方说《氾胜之书》、《齐民要术》、《农政全书》……这些曹秀都听过也看过,但很多都忘了。
他要能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前世也不至于一事无成。他自个写的则是想到什么写什么,再加上自己的实地考察经验而来,就有点类似于是各类农书的集合。
耻辱啊!
他咋就不能全都记得呢?
“秀儿这么做,是何原因?”
“先前呢是闲着无聊,就当练字了。”
“你这字迹确实不错。”
“这是草儿写的,这才是我写的。”
“……”
秦始皇望着竹简上那如蚯蚓般扭曲的小篆,嘴角直抽。就这字,还好意思嘲笑他的字丑?!
曹秀长叹口气,继续道:“本来我是想着说以后再用的,但既然想要加官进爵,那自然得拿出些真本事来。”
“有道理。”
秦始皇对此是相当的认可。
曹秀若想入秦为间,就必须得拿出真本事出来。要不然连泗水郡都出不去,更别想入咸阳为官。刚好这样也能顺势把曹秀的底都给掏出来,如果今后曹秀死活都要反秦,那杀了也没事。
于公于私,秦始皇都不会容忍反贼。即便曹秀救了他的命甚至还有大才,那也不成。策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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