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那年,我为了一个女孩跟人打架,被判了三年。
对方家里有钱,把打架斗殴这种事硬生生弄成了故意伤害。
于是三年有期徒刑就这样落在了我身上。
哪位爷曾经说过,钱也是实力的一部分,所以这事我认栽。
关键是我为了打架的那个女生,见到对方家里有钱又有势,竟然跑出来作证,说因为我对她性骚扰,两人才打起来的,对方完全是见义勇为。
因为这句话,我一度的心灰意冷。
爸妈更是到处求人,每日以泪洗面。
那时候我已经认命了,寻思着君子报仇,三年不晚,等爷们儿出去以后这账再好好算一算。
结果第二天早上,就有人来了看守所见我。
那人比我大几岁,约莫二十四五岁。
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何永恒,你爷爷托我带你走。
但这事我不能白做,得收你十万运作费。你爷爷的意思是,祸是你自己闯的,这钱也得你自己赚。
当然,考虑到你没钱,我可以给你安排一份工作。
一个月五千底薪,就是活有点脏,每天都上夜班。
你要是同意,就换身衣服跟我走 按照张三坟的说法,我的工作很简单,就是值夜班。
当时我还在想,一个殡仪馆还要什么值夜班的,难不成还有人偷尸体啊?
后来我才知道,这里的事说道多了去。
说起殡仪馆这地方,真的和医院差不多,能看到人生百态。
有人为争遗产,在殡仪馆里打的头破血流,仪态尽失。
有人冷漠至极,面对死者满脸解脱和嫌弃。
甚至有时候,警方也会送来一些血肉模糊的尸体,交给殡仪馆来处理。
这些都是在某些凶杀案件里面没人认领的苦主,随着案件的结束,也不能长时间的留在警方那边。
……
但我想不到的是,晚上的殡仪馆,远比白天要精彩的多。
张三坟对我很没耐心,随随便便给我入了职,又随随便便丢给我一份夜间管理注意事项的手册,然后就扬长而去。
反倒是殡仪馆的负责人很耐心的跟我解释,说夜班的管理员其实工作挺轻松的,只要胆大就够了。
没说两句,外面就传来一阵嘈杂的吵闹声。
我出去扫了一眼,殡葬大厅里面,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女子正坐在地上嚎哭人忽然拽住我,说:“小兄弟,收尸不?五百块钱一具!”
我倒吸一口凉气,这他娘的谁啊?
买卖尸体可是违法的!这货竟然敢明目张胆的问我收不收尸?
还明码标价!
那人见我一脸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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