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是褶皱的西裤,一件灰扑扑的蓝色衬衣——领子都磨起球了。
尤其是脚上的皮鞋,一看就是劣等货,毫无光泽,鞋头还有灰,哪里有一点球队总经理的模样。
艾达很怀疑自己是找错人了,可是掏出手机看着斯特林老板发来的照片和资料。
皱着眉头打量了几眼,确实没错,就是这个人。
看到闵聪达还在发呆,艾达咳嗽了一声,“咳!请问是斯玛特-闵先生吗?”
闵聪达从胡思乱想中回过神来,这句话他听懂了,他的英文名就是斯玛特,憋了半天回道:“yes!(是的。)”
要切换成英语说话还真怪不容易的。
还好,闵聪达在行里一直有做国际业务。
没少和外贸行业的人打交道,时常会用到英文。
所以他的英语水平是可以的,只是需要时间习惯。
艾达道:“斯玛特先生,您现在是洛杉矶快船队的总经理了。今天是选秀大会,非常重要的日子,请赶快和我回总部吧。”
果然,系统帮助闵聪达搞定了总经理的职位。
至于怎么搞定的,闵聪达并不关心。
他其实想问问什么是“选秀大会”,转念一想这肯定是什么重要的活动,我作为球队经理如果连这都不知道,岂不是太不专业了?
于是压下心中的疑问,闵聪达收敛心神,道:“ok,我们走。”
言简意赅,多一个字闵聪达都不想说,因为不太会。
本以为要啰嗦一番的艾达,没想到闵聪达这么淡定。
她愣了一下,闵聪达已经走出去好几米了,回过头道:“有什么问题?走啊!”
艾达忙问:“您没有什么东西留在房间里,需要拿的吗?”
闵聪达一想,道:“拿上那个闹钟,它对我很重要。”
这闹钟是系统和闵聪达进行联系的道具,可不能弄丢了。
艾达进房间拿起放在立柜的闹钟塞进包里。
她对闵聪达的印象有了改观:“通过这个闹钟来看,他一定是个有着严苛时间观念的人,住旅馆也要带着闹钟,说不定他是算好时间等我过来的……”
作为实习生,艾达必须小心伺候这个新任总经理才行。
艾达踩着高跟鞋,噔噔噔一路小跑跟上闵聪达去了停车场,带他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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