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天才和普通之间是有壁的,这个壁还很厚,厚到用电钻都不一定能钻的开。
普通人泡个泡面的功夫,天才就已经写出了四行诗,还是质量极高的诗。
认识到这些,让沈修洁颇为沮丧。看来自己这辈子也就做个小经纪人了,本来她还准备偷师秦大大,看看自己有没有写小说的潜质。
秦颂把笔记本放在一边,掀开桶面盖子看了一眼,“嗯,真香,不得不说,你虽然不会做饭,但是泡泡面的水平是一流的。”
“额……”沈修洁蚌埠住了,你这是夸我还是损我呢?要是实在找不到夸我的点,那你可以闭嘴!!!shut up!!
秦颂吃完泡面,满足的用纸巾擦了擦嘴巴,拿起笔记本继续码字:
【黄昏。
石板大街忽然出现了九个怪人,黄麻短衫,多耳麻鞋,左耳上悬着个碗大的金环,满头乱发竟都是赤红色的,火焰般披散在肩上。
这九个人有高有矮,有老有少,容貌虽然不同,脸上却全都是死人般木无表情,走起路来,肩不动、膝不弯,也像是僵尸一样。】
沈修洁静静的看着一个一个文字如同雀跃的精灵,从秦大大的指尖跃出,组成一个光怪陆离,血腥厮杀的江湖。
这种感觉很奇妙,很新奇,就像你亲眼目睹一个孩子的诞生,感叹于生命的伟大。
创造一个江湖,江湖里面有许许多多的人,他们有爱恨情仇,他们有血有肉,难度不吝于创造生命。
沈修洁发现,秦大大一旦进入码字状态,极为专注,打字速度极快,文思泉涌,好像根本不用思考一样,武侠世界,已经存在于他的脑海之中。
而且很少出现错字,基本都是一遍过,她看的速度,都快跟不上人家码字的速度了。
真是个妖孽。沈修洁暗暗吐槽一句,她对武侠小说不太感兴趣,可是此时看着看着,竟不自觉的入迷了。
一个个人物出现在风云客栈中,让她眼花缭乱,每一个人物的出场都极为有逼格,秦大大以三言两语就能将出场人物刻画的惟妙惟肖,文字十分凝练。
让她一下子分不清到底谁是主角。
九个怪人?虬髯大汉?不一会儿,静寂的长街上,忽然又有个蓝衫白袜,面容清瘦的中年文士施施然走了过来,神情仿佛很悠闲,但一双眸子里却闪着精光。
“这个中年文士应该是主角了吧。”沈修洁心中猜测,毕竟怪人,虬髯大汉当主角,很难有代入感。
果然,中年文士的表现很符合主角气质,淡然却又实力高强,有一种一切尽在我掌握中的超脱感。
中年文士的名字叫做公孙静,嗯,很有意境的名字。
沈修洁越看越入迷,仅一个开头便抓住了她的眼球,让她再也挪不开目光。
古龙擅写开头,文采风流!他的小说如同其人,风格鲜明。随着一个个人物的出场,设置了一个个悬念,好似一片迷雾,让人看不清,猜不透,而也正是这种悬念,抓住了读者的好奇心,忍不住就想继续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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