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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章 时髦青年(第2页/共4页)

少抹。

有童谣曰:大背头,二两油,娶个媳妇不犯愁。

那女青年也比较时髦,披肩长发烫着大波浪,还抹了红嘴唇。

就是有点太红了,跟刚喝完猪血,没擦嘴似的。

反观刘青山,脚下蹬着布鞋,蓝布裤子还带着补丁,上身就是一件破旧的背心,粗布褂子垫在肩膀上。

刚才还挑着担子,一瞅就是进城的乡下人。

他们这两类人,也正是这个时代各自的代表。

在这个时代,喇叭裤,花衬衫,蛤蟆镜,肩膀上再扛个三羊录音机,在大多数人眼中,都是离经叛道的不良青年。

实际上呢,只是青年们追求自由,追求解放的一个开端,大可不必大惊小怪。

况且这会对方帮着自己说话,自然是要感谢一下。

于是刘青山咧嘴笑笑,露出一口白牙,拱了拱手说道:“谢谢啦!”

“嗨,甭客气!”

男青年摆了摆手,不以为然地说道。

“哥,你们这身打扮也太酷啦!”刘青山跟着扬手比划了下说道。

酷?

男青年摘下墨镜,别到衬衫兜里,有点不解地问道:“酷是啥意思,你是骂我们还是夸我们?”

女青年也是眨巴眨巴眼,这是那儿的方言呢?

刘青山则跟着笑道:“这酷就是英语ol音译过来的,在米国那边贼拉流行。”

“本意是冷,延伸为冷峻冷酷,你们就理解成比较帅就ok了。麦克哈里斯应该看过吧,人家那就叫酷!”

麦克哈里斯,就是当时万人空巷的一部美剧《大西洋底来的人》的主角,是当时青年的偶像。

喇叭裤,蛤蟆镜这一套,主要就是从这位身上传过来的。

俩青年男女被他侃得有点发愣,又是米国,又是英文的,叫他们有点应接不暇

“嘿嘿,没错,哥们我就是酷,都酷冒烟了!”男青年自认为很是潇洒地甩甩头发。

刘青山摆摆手道:“不对不对,哥,你得说酷毙了。”

“毙了,不好不好,一点也不吉利。”

男青年接受能力不行,一个劲摇头,这话听着跟枪毙人似的,太晦气。

“人家港台那边都这么说,比如这样,邓丽君和刘文正的歌,酷毙啦!”

刘青山一本正经地说道。

男青年嘴里叨叨咕咕的:“酷毙了,嗯,找到点感觉了。小美,你瞅瞅哥这打扮儿,是不是酷毙啦!”

女青年娇笑一声道:“德性,我看你快挨毙了!”

眼看公交车已经快要进站,刘青山挥了挥手,扶着老爷子道:“哥,回见,我们上车了。”

上车后,刘青山掏出一毛钱,刚要买票,结果身后有人吹了个口哨,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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