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头,表示赞同其观点。
上露胳膊,下露腿,决然不能称之为泱泱上朝的官服,说是蛮夷的胡服还差不多。
马丹!
好心好意给你们做几身轻薄的衣服,老子还有错了?
照他这么说,老子做好事还得背锅,幺鸡只得进行自卫反击:“胡夷之服,刘爱卿鄙视,不穿或有道理可讲。然而胡夷之风俗,若是与刘爱卿相同,刘爱卿可愿改否?”
本来还想着好言相劝,既然你们这么不识趣,那本宫就对不住了,坑已挖好……
太子如此说法,或许另有他图,刘之凤思索片刻也不好推辞,只得死硬到底:“臣自然愿改,臣乃大明臣子,断不会与胡夷风俗相近!”
虽然心里很是忐忑,但刘之凤自问身上貌似没有半点胡夷的习气与特征,太子好像抓不住什么把柄,更不可能借此来大做文章了。
幺鸡意味深长滴亮出自己挖好的大坑,和颜悦色地说:“胡夷留指甲,劳烦刘爱卿把手上的指甲都剪了吧,免得被认为与胡夷风俗相近!”
太子刚说完,薛国观都知道“大势不妙”了,自己又有好戏可看了。
你刘之凤也不想想,要与太子明里暗里较劲,哪有那么容易?
君不见内阁都被弄得或伺机迎奉,或默不作声了么?
被太子这么一说,你可怎么回答?真是自寻死路!
被太子质问于此,刘之凤反而不再害怕了,老气横秋地说:“殿下,这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乃是彰显孝顺之举,岂容轻易修剪?此雅风上溯至夏商时期,已然流传千年,历朝历代皆是如此,绝无改之理也!”
让对方剪掉养了一辈子的指甲,如果这话从普通人嘴里说出来,想刘之凤这样的老先生都会跟你拼命。
除了衣服鞋帽之外,头发与指甲是明代有修养人的最主要标志之一,文人不留指甲那简直比藩王还稀少。
幺鸡就喜欢这样的老顽固,教调起来异常好玩:“本宫太祖皇爷爷起兵时都不曾留指甲,因为深知指甲碍事,即便手持兵刃都无法发力。说书生手无缚鸡之力,并非真的没有力气,皆因指甲过长。若是发力,指甲必然断裂,疼痛倍增,又怎能劳作?本宫太祖皇爷爷出自贫苦百姓,刘爱卿莫非看不起?刘爱卿可知赵武灵王所推崇的胡服骑射?我朝骑兵皆传承于此,骑兵乃是胡人所创,随后被历朝历代视为保家卫国之精锐力量!刘爱卿将上古遗风挂在嘴上,信誓旦旦地说不与胡人相近,然而身存胡人之端倪,在我朝为官,却表里不一,可是三心二意?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刘爱卿如今出尔反尔,焉能履君子之言行?”
小树不修不直溜,人不修理茛纠纠。
作为帝国太子,幺鸡秉承了大怼朝的既定国策。
只有够不着的,没有不敢怼的!
怼完内阁,怼六部,怼完尚书,怼侍郎!
先把首辅与内阁给怼灭火了,再转移火力,去怼六部官员!
不知道自己百年后的庙号里,会不会有个怼字……
太子只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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