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知道,那一刻她的脸是红透的,极不自在的咳了两声,“对不起,我……我走错了……”
之后,便心慌意乱的落荒而逃。
而事实上,她已经不知道她自己的实验室到底在哪里了,后来的时间里,她一直浑浑噩噩心如揣兔,至于怎么找到实验室,怎么进去的,又怎么在做实验的时候打坏两只烧杯,都如同在云端一样。
她闯入了他的实验室,而他,从此闯入了她的心里。
情窦初开的少女,爱一个人有时候真是很简单的一件事,所谓的一眼万年,并不是小说和故事,心动,就是一个瞬间,你看的你一眼,就是一个传奇。
因为上了心,又因为同在医学院,再遇见并不是难事,可那仅仅也只是遇见而已。
她和他曾在通往的教学大楼的路上擦肩而过,也曾和他在同一个阅览室里看过书,因为曾偶然发现他清晨会在操场上跑步,于是爱睡懒觉甚至逃早操的她会天不亮就起来,只为远远跟着他跑,不需要靠近,只是和他共着晨风中的呼吸,便是幸福的、忐忑的、满足的……
越来越多关于他的信息从别人那里获得。
他叫宁至谦,学生会主席,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已经在有影响力的学术专刊发表论文多篇,校园钢琴王子,曾代表医学院和音乐系钢琴小王子pk而毫不逊色,运动健将,医学院篮球队主力,带领院队蝉联校园杯篮球冠军……
越来越多的光环加诸在他身上,每多一环,她就觉得他离自己遥远了一些。
更何况,她还知道,他会的不仅仅是他们口中的那些。
他会弾吉他,而且唱歌很好听。
这是她偶然发现的秘密。
那天她晨跑起的很早,天还是全黑的,操场上一个人也没有,头顶的星星在最后黑与白的交接时刻闪烁着微弱的光芒。
就在她以为自己来得太早的时候,听见吉他lo的声音。
徐徐风起,树叶缓缓和音。
她停住了脚步,寻找这琴音的来源,隐隐看见田径场的高台上,坐着两个人,她看不清是谁,直到后来歌声响起,她才辨别出来,是他的声音。
“if i got don on y knees and i pleaded ith you,if i crossed a illion oceans,jt to be ith you,ould you ever let e don?……”
那一刻,泪水迷蒙了她的双眼。
不是因为她的暗恋将永远成为暗恋而难过,而是这首歌是她的最爱,《becae i love you》,词词句句,情深款款。她一直认为,一个男生一定要很爱很爱一个女生才能唱出这样的歌来。
而他,在她眼中从来是那不可追逐的云,高高在上,光芒万丈,是天之宠儿,是神一般的存在,喜欢他的女生何其多,大约只要他一个眼神,便会有人趋之若鹜而上,可是,他竟然会为一个女生唱这首歌!穿越山,穿越水,以膝相求,只为乞她一句don’t let e don……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